我有一筆土地今年6月即已拍定,但不知為什麼法院程序如此冗長,甚至連分配款到算錯,內部的疏失還要我們等他們繁忙的庭長請完假回來批閱堆積如山的公文後才輪得到處理我們的案件,如此的效率不禁令人為之氣結,有誰可告訴我該向哪個單位反應?
2006-12-26 10:01:33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酷哥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民事執行處的編制,通常一位法官轄下有一至三個股別,每股均設有一位承辦書記官及執達員,主要經辦的人為書記官。
這幾年拍賣案量增多,書記官的工作量最煩重,處理的卷宗都已推積到地板上,高雄法院有兩位書記官因此過勞死;書記官也是人,耐心不够或敬業精神欠佳的,承辦案件疏忽時,就會對人民權益產生很大影嚮。
第一線書記官無法溝通時,試著找執行處的課長,或者找該股上司法官;以我們的經驗,勤跑法院,死纏活纏的詢問案件進度,民事執行處的大小官很怕煩的!
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6-12-27 16:01:0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