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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月初在網拍上賣了2個LV包包而違反商標法,
看了其他人的問題,我還有一些不太清楚,我是初犯,
煩請有經驗者回答我~
1.緩刑和緩起訴的差別在哪?
是不是緩起訴要賠錢,緩刑不用?
( 因本人經濟狀況並不好)
2. 2個包包的來源都是網路上買的,
可是筆錄我卻說謊,說一個是朋友送的,
如果最後我跟法官說,一個網路買的,一個市在網路幫朋友買的,
後來他沒有用才送給我,這樣再把來源轉回來行的通ㄇ?
3.法院的傳單大約要等多久ㄋ?
4.看了許多的爬文,和解方式是賠償,想請問,和解好,還是給法官判 好 ㄋ?和解要賠錢,給法官判是不是至少金額不會那ㄇ多,又或許會判緩刑,如果法官問我要不要和解我該怎ㄇ選擇才好ㄋ?

2006-12-26 13:58:03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既然要和解,可是經濟方面的困難,
和對方和解可否要求他給我一次機會,
會有可能不用賠償ㄇ?或者降到最低我有能範圍內ㄋ?

2006-12-26 19:02:20 · update #1

例如幾千塊~~

2006-12-26 19:02:45 · update #2

想再請問,
和解是一定的一個程序ㄇ?
還是法官會自行判決ㄋ?
如果對方要求的數字我賠償不出來,
你覺得和解好還是就交給法官判決好ㄋ?
法官判的金額會更高ㄇ?
為什ㄇ有的人是捐個1~2萬給機構或是勞動服務而已等等ㄉ?

2006-12-28 21:28:59 · update #3

3 個解答

1.緩刑和緩起訴的差別在於:緩刑會有前科 而緩起訴責部會有案底
和紀錄
2.可以 其實不會有太大的差別 有的檢察官其實知道你是小ㄎㄚ根
本不在意你的來源了不過每個檢察官態度都不同(你應該還沒
被起訴吧?所以審你案的是檢察官 被起訴後才是面對法官)
3.不一定 看他們案件多寡 不過現在年底了 應該會比較快
4.你有前科嗎?如果沒有判緩起訴的機率很大 但是一定要跟對方
和解才行 因為檢察官會跟你講基於保護"被害人" 所以要對方原
諒你才行 要他原諒你的方法很簡單 就是給錢 如果無法達成和解
就會起訴你 再來你要面對法官了 最好的結果只有緩刑了 再來
就是判刑可易科罰金 但都會有案底 如果你不在乎有前科而對方
又獅子大開口的話就讓他起訴吧 最後讓法官來決定金額 但是不
管起不起訴都是註定要賠錢的 建議你如果對方開的金額還算
"合理"的話就和解吧 何必為了這種小事而讓自己終身有了汙點
呢 這是個人的一點意見 希望能幫忙你渡過難關^^

2006-12-28 22:40:20 補充:
經濟方面有困難可以試著和對方商量看看 但是不賠償是不可能的 因為他們看多了 一定要賺這一筆的 而且這也算是他們的"業績" 除非他們不跟你求償 不過應該是沒有心地這麼善良的公司啦 幾千元也應該是不可能的 如果能在五萬以內解決就算是很好的了 試著和他們談談 盡量嘗試用你的誠意去打動他們 祝你儘快度過難關

2006-12-31 04:39:13 補充:
和解是看你要不要或是對方要不要和你和解 一般檢察官都會勸說雙方和解 那再看對方的態度如何來決定是否緩起訴或者起訴 若對方要求的金額太高 那你就讓檢察官起訴吧 到時讓法官來判決吧 金額大部分都不會太高 但是你就會有前科了 如果再判刑可易科罰金的話 你還要再付一筆錢 無法易科罰金你就要進去了 至於為什麼會有捐1.2萬給機構或是勞動服務呢 可別搞錯了 那是被判緩起訴的處罰 執行過後 才能得到緩起訴 是不會留案底的 但是前提是必須和對方達成和解 讓對方在檢察官面前替你說情 這樣瞭解了嗎

2006-12-26 18:09: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低調的奢華 1 · 0 0

刑法新修正商標法參考意見 95條96.條97.101條】.【代理商賠償和解是民事】?【不影響】法律上是兩回事【公訴罪行刑期】[賠償和解是民事.[不影響公訴罪行]刑期 【法律上行使準文書】刑法.第 220 條 在紙上或物品上之文字、符號、圖畫、照像,依習慣或特約,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以文書論。錄音、錄影或電磁紀錄,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所顯示之聲音、影像或符號,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稱電磁紀錄,指以電子、磁性或其他無法以人之知覺直接認識之方式所製成之紀錄,而供電腦處理之用者。

【215條】.【210條準文書】【216條】 【條碼數字是屬於】商業的編碼及認證的】,【法律上行使準文書文書】

2012-10-15 16:32:5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法律專業的天空 7 · 0 0

事情既已發生,再怪說誰對誰錯,也於事無補… …冷靜面對眼前的問題要緊…

1. 若所述屬實,妳只是販賣仿冒包包,不是製造…

妳的行為,刑事上,該當商標法第82條之罪…

「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民事上,對商標權人,尚有「侵權行為」之責任,如,侵害之排除、損害賠償,等… (參考,商標法第61至71條…)

妳比較關心的,應該是刑事責任…

2. 進入刑事訴訟程序,經檢察官偵查終結,檢察官可能作的處分不外「提起公訴」、「不起訴」、「緩起訴」三種…

依,刑事訴訟法…

第251條:「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者,應提起公訴。…(下略)」

看來妳像是罪證確鑿,檢察官是可以直接起訴妳的 (提起公訴)…

但是,所犯的商標法第82條也不是什麼重罪 (最重本刑一年),依刑事訴訟法…

第253條:「第三百七十六條所規定之案件,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認為以不起訴為適當者,得為不起訴之處分。」

所以,若妳犯後態度良好、造成損害不大… (參考,刑法第57條…),檢察官也可以為「不起訴」處分的…

另外,依照依刑事訴訟法…

第253-1條:「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算。... (後略)」

第253-2條:「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者,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行左列各款事項:… (下略)」

你所犯之罪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符合刑事訴訟法第253-1條「罪名」之要件,如果犯罪情節輕微、犯案後之態度良好… (刑法57條參照),檢察官是可以對你為「緩起訴」之處分的(其實,也應該要才是),換言之,也可能不會…

注意,是否不起訴、緩起訴,是檢察官的裁量權限,對此,檢察官有相對較大的權力,所以,你千萬別把檢察官惹毛了...

3. 萬不幸,真的被起訴了 (即,上法院見法官了)…

妳這種輕罪,若已自白認罪了,檢察官可以聲請採用「簡易程序」(不用出庭,直接判決,參考,刑事訴訟法第449條…),這種情況,應該就會輕判了(簡易判決一定是緩刑、得易科罰金之短期自由刑)...


另外,依刑事訴訟法第455-2條以下之規定,妳(被告)還可以請求進行「協商程序」,就量刑範圍進行協商…


若是小案件,就算起訴,檢察官聲請採用「簡易程序」的機會頗高 (因為,檢察官只要把起訴書遞給法院就行了,不用出庭…)

所以,應該不會關妳的啦...

6. 敲鑼打鼓的弄成這樣,妳要背上個所謂的「前科」,是免不了的… ...又不是殺人放火,改過自新就好,沒什麼大不了的... (阿扁哥、秀蓮姐,也有所謂的「前科」…)
7.若對方公司堅決要告你提出賠償我話我記得沒錯的話好像一個是5萬元!!所以多個的話可能達上百萬~~要注意唷!!
參考資料 著作權法、刑法、刑事訴訟法... 還有被罰過上百萬的朋友AND知識+

2007-01-04 01:31:4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iko Design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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