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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律師能告訴我這問題?
我想快點知道
坐牢是否可以用罰金抵掉就不會被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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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我男友被告妨礙家庭...
可是...
我只是去他家玩4天...沒打電話回家而已...
然後我滿16歲了...
他以26歲...
結果後面又延伸了一個問題...
就是...
我懷孕了...
墮胎了...
我跟他發生關係時已滿16歲...
我不對他提出告訴...
但我爸媽要告他妨礙家庭...
我們這種情況下真的告的成嗎?
我男友真的要被關嗎?

2006-12-26 08:37:55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叮噹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4 個解答

1.性侵害部分:

>>我跟他發生關係時已滿16歲...
>>我不對他提出告訴...

沒有錯。是十六歲不是十八歲也不是未成年,妳的觀念非常正確。錯誤的是,連妳自己也不能告他什麼,妳告了就是誣告了。

第 227 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2. 妨害家庭部分:

>>我只是去他家玩4天...沒打電話回家而已...

如果妳承認是妳主動,應該是不起訴處分.
如果是他主動,應該是起訴之後判決無罪.

所謂和誘,就是當被誘人同意之狀況下誘拐.
所謂略誘,就是被誘人未同意之狀況下誘拐.

裁判字號: 20年上第 1509 號
要  旨: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二項之略和誘罪,以使被誘人脫離親權人等為其構成要件之一,故事實上須將被誘人移置自力支配範圍之內,而與親權人等完全脫離關係,易言之,即使親權人等對於被誘人已陷於不能行使親權等之狀況,方與該項罪質相符。本案甲被誘人,雖被上訴人引誘私行租房同居,而與其母並未斷絕往來,不過詐稱住在學校以資掩飾,尚難謂為完全脫離親權人之監督。

同居都沒事了,何況只是"去他家玩4天...沒打電話回家而已..."?

第 240 條 (和誘罪)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41 條 (略誘罪)
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論。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2006-12-26 09:04:4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袁崇煥 7 · 0 0

未滿18歲女子太早結婚或是生子~那麼對方一定會去關~

因為未滿18歲女子很容易被騙到時後果不堪 會容易得憂鬱症也會想不開或是殺人的

現在很多人都是利用未滿18歲女子的只是玩玩而已的並沒有真的要跟你在一起的唷~

社會已經現在強制如果未滿18歲女子太早生子或結婚兩個對方家庭都要負責任或是賠賞~也會輔導未滿18歲女子給安撫好

未滿18歲的所有女子增經有過想不開或是自殺也就是憂鬱症
這件事情不要再有悲劇了~很恐怖的說

2006-12-26 09:11:3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這算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刑法18歲是成年..你未滿18歲...你男友鐵定觸法...但法條我不是很清楚...另外...民法20歲才算成年...就算你們要結婚都要父母或監護人同意...我想你男友在法律上站不住腳喔...

2006-12-26 08:49:3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相信就是存在 1 · 0 0

未滿18歲的少女,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已經違法是確定的
,只要控告一定罪名成立,一定抓去關,不過除非家長經過私下和解,不過撤銷告訴應該也是沒有,這算是公訴罪一種

2006-12-26 08:42:2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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