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母親被自己親弟弟的兒子及媳婦倒了錢,目前正在訴訟中,而對方律師提出因為是三等親所以我母親無法告對方詐欺罪,是否不論對方是不是惡意欺騙,在法律上所謂的三等親並不能構成詐欺罪,希望能夠得到各位專業人士的幫忙!
2006-12-26 04:22:4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shih-tzu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刑法第343條規定:
第323條及第324條之規定,於前6條之罪準用之。
而詐欺罪是第339條,也有準用第323條、324條規定
刑法第324條規定:
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換句話說,您母親跟您舅舅的兒子、媳婦(也就是您表哥表嫂)是屬於三親等血親跟姻親,所以是告訴乃論之罪。要在知道犯罪後6個月內就要提告,不然就過了告訴期間,不能告了。
對方律師應該是提出您母親早在6個月之前就知道他們犯罪,而超過6個月才告!
您的做法是請您母親出庭時向檢察官說清楚,您母親何時確定犯罪的人就是這兩個?是否在6個月之前?如果是,那可能會超過告訴期間,告訴不合法;但是有破解的可能,就是告訴檢察官,之前只是懷疑他們倒錢詐欺,直到最近才確定他們是用詐欺的方式騙您母親,所以您母親馬上就提告了,這樣的說法,就沒有超過6個月。
最後還是建議您母親,去找個專業的律師看看有沒有希望打贏吧!
2006-12-30 18:03:5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律師達人 6 · 0⤊ 0⤋
"三等親所以我母親無法告對方詐欺罪?"
詐欺罪沒分親等的吧..
不然若是不肖的富家子弟都玩這招,豈不大亂?
感覺上那律師......
關鍵應該在:善意這兩個字,就是對方是否在不知情的情況下,
搞了這檔事?
2006-12-26 10:15:02 補充:
忘了說,詐欺乃公訴罪,
只要去法院申告了,
若犯罪條件成立,自有檢察官來辦理..
原則上應如是.
小弟是不知令堂與對方是如何訴訟的?
有請律師嗎?
2006-12-26 05:11:0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