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各位大大幫我想一個好的解決方法,謝謝!
小弟父親剛剛往生,父親留下有一棟房屋,我們想把房子都給老媽,但現在有繼承權的問題不知該如何解決,請各位大大幫忙想想辦法,我到法院去問過,如果我們兄弟姐妹都拋棄的話,會變成我父親的兄弟姐妹跟老媽一起繼承,但父親的兄弟姐妹都在大陸,父親也沒有想給他們,所以法院的輔導人員跟我說可以用限定繼承,但我不知道限定繼承之後,我們最後房子要過戶到老媽名下的時候,是不是會有些問題?因為有一個哥哥是植物人是沒有行為能力的,另外有一個哥哥還在坐牢,還有一個哥哥欠銀行錢,所以不知道要限定繼承後會發生什麼問題,這是問題一
另外是否可以讓我的所有兄弟姐妹做拋棄繼承,由我和我媽直接來繼承呢?但這其中有牽涉到我那個植物人的哥哥是沒有行為能力的,法院的人說要先辦禁治產後由監護人來做拋棄,但申請禁治產好像也要一段時間,不知有那位大大可以幫我解決這個讓我又勞心又勞力的問題,感激萬分,又還是那位大大有更好的方式解決,可以提供,謝謝再謝謝!
2006-12-25 11:56:1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mama 3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謝謝kuo的回答:
小弟補充一下,哥哥欠銀行的錢不是不還喔!而是希望等房子,遺產等問題處理好了,我們再處理住筆,現在是不希望因有繼承問題而讓銀行參一腳讓問題更麻煩複雜而已!
2006-12-25 13:04:14 · update #1
一、因為繼承人中只要有一個人去辦理限定繼承,那麼全部的繼承人除了拋棄繼承的之外,全部都變成限定繼承,換句話說,就不會有父債子償的情況發生。
二、繼承人拋棄繼承之後,就跟死者的所有遺產無關了,縱使有銀行、其他債權人想要查封這些遺產,都不可能了。
因此對於您的問題,我建議如下:
一、由您家裡任何一個人去法院辦理限定繼承(父親死亡開始三個月內),然後有積欠銀行錢的那個哥哥去辦理拋棄繼承。
二、在辦理限定繼承的程序中,對植物人的哥哥部分同時向法院聲請禁治產,也可同時請求法院裁定暫時的監護人由您或母親擔任,這樣一來,在法院還沒有查清楚您哥哥是不是植物人(雖然是事實,但法院不知),也可以有一個暫時監護人來代理植物人哥哥行使權利。
三、拋棄繼承一定要在知道父親死亡開始二個月內為之,至於辦理的程序,你可以上司法院網站找找,或者查詢一下我之前回答過的問題。
四、在監所的那個哥哥如果也要辦理拋棄繼承的話,就要請他趕快打報告給監所長官,說要聲請印鑑證明,請家人(您或您母親)趕緊將相關文件寄進去給他簽名辦理。要寄的文件是要去監所拿,我印象中是(在監證明)以及(申請印鑑證明委託書)。當然如果他只要限定繼承就好了,那上面講過了,一人聲請限定繼承,全體未拋棄的繼承人都限定繼承了。
五、死亡後六個月內要主動申報遺產稅,至於房屋登記在誰名下,只要全部繼承人都沒意見就好了。
2006-12-30 14:55:1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律師達人 6 · 0⤊ 0⤋
拋棄與限定繼承主要是為了往生的的負債或是未知負債問題的方式, 目前在你的狀況下不太適用. 但是若不確認父親父債的狀況, 辦理限定繼承不失為自保的方法
如果每一個繼承人都同意由母親一人繼承房子, 其實很容易解決, 可以上法院的網站下載 繼承世系表 與 協議繼承書, 把所有繼承人的名子填寫清楚, 母親繼承房子的 100%, 其他人繼承房子 0%, 其他的現金, 存款,... 一樣填寫每個人繼承多少, 最後把文件送到國稅局辦理遺產稅, 再到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即可.
線再的問題是一個植物人的哥哥無法表示自己的意思, 所以不能說所有繼承人都同意這樣的協議繼承方式. 這一部份就如同法院人員告訴你們的, 先辦理無行為能力的禁治產, 再由其監護人代為同意了.
2006-12-25 17:33:2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Michael C 7 · 0⤊ 0⤋
如果很急先由你 還有植物人哥哥繼承 其餘拋棄
再辦禁治產 將植物人哥哥的財產以買賣 或贈與方式過戶
不過我認為欠銀行錢本來就該還
你問一下欠錢哥哥的意見吧
2006-12-25 12:22:2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kuo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