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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懷孕3個多月 住在他家 對方跟他家人有來提親 本來12/24要訂婚
後來吵架 男方要帶我拿小孩 我就跑回家躲了 現在他家人污辱我說我把他藏起來 孩子也不是他的 說要告我 男的沒錢沒帶衣服 卻說他在外打工 問他住哪睡哪在哪上班他都不講 說什麼它跟我是成年的 他也沒回家 我告不了 請問我該怎麼做 家裡還損失了定婚做餅訂桌的錢 我要驗dna環我跟孩子清白 但他們說他成年說他不見了 這ˋ逃避責任 請問我該怎麼做

2006-12-24 10:10:52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采穎 6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可是他家人說他不見了 他們不會理 還說他們早說過要取消了 其實沒有講過阿 還說要告我 還說我孩子不是他們的 我好氣

2006-12-24 10:39:56 · update #1

3 個解答

1.這男的這樣 即使是對方要娶 妳想嫁嗎?
嫁他的話 妳覺得會帶給妳與孩子幸福嗎?
2.妳說要驗DNA還妳自己及孩子清白 那意思就是要生下囉?
若無法與對方結婚 妳可是要當未婚媽媽 這樣妳也無所謂嗎?
這可不是妳一個人的事而已
a.未婚媽媽是條艱辛的路 一輩子的事 由不得反悔
若男方棄養 妳一個人要揹這辛苦的重擔 
b.且,別忘了 孩子是他的種 驗了DNA等於強制男方認領
只要姓了男方的姓 不管監護權在誰手上 男方永遠是孩子的爸 
將來妳孩子大了 一樣要扶養他老爸(除非孩子出養);
(哪怕男方從來都沒拿過一文錢扶養過小孩 孩子都是妳一手養大的也一樣 
孩子有義務要養他自己的爸爸 因為是父子血緣
不然孩子被爸爸告遺棄 最終法官還是判小孩必須扶養父親
所有的案例都是這樣判的 到目前沒有例外)
3.他家人講的都是屁話!妳根本不必聽!(這種家人也真夠爛的!)
人不見?
又不是人已失蹤七年以上 被法院宣告死亡?那才叫不見!
推得一乾二淨 什麼心態?(妳想與這種人結親家嗎?)
現在妳只要靜下心想 好好問妳自己:妳真的想與這男的結婚嗎?
妳想冒著獨自扶養的風險 生下這男的小孩嗎?
(如妳不忍心墮胎 建議生下後送人 
小孩也不要給男方家裡 
一來妳又不是代理孕母 幹嘛幫他家生小孩?
二來就算孩子給男方 妳是孩子生母 雖不是他家媳婦 但一樣跟孩子會有一輩子關聯 
人家隨時可以找妳 妳還是逃不掉;
尤其這樣的男方 妳生下他的小孩 日後也可能會與妳糾葛不休 
所以才建議也不要留在身邊扶養 那麼辛苦是為了啥?
不妨生下後出養 將孩子送給好人家去扶養 
妳再重新開始妳的人生吧)
4.雖然未能如期訂婚很遺憾 但塞翁失馬 焉知非福
妳趁此看到男方真面目 也好心裡有數
(事先看清楚 總比嫁過去 才知道雙方不合適 到時變成又要作另一番痛苦抉擇還要來得好吧)
5.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民法第 976 條
婚約當事人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解除婚姻約:
一 婚約訂定後,再與他人訂定婚約或結婚者。
二 故違結婚期約者。
三 生死不明已滿一年者。
四 有重大不治之病者。
五 有花柳病或其他惡疾者。
六 婚約訂定後成為殘廢者。
七 婚約訂定後與人通姦者。
八 婚約訂定後受徒刑之宣告者。
九 有其他重大事由者。
依前項規定解除婚約者,如事實上不能向他方為解除之意思表示時,無須
為意思表示,自得為解除時起,不受婚約之拘束。

第 977 條
依前條之規定,婚約解除時,無過失之一方,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
償其因此所受之損害。
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第 978 條
婚約當事人之一方,無第九百七十六條之理由而違反婚約者,對於他方因
此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第 979 條
前條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
害人無過失者為限。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細節部份再詳問律師(自己的權益在哪裡不要忽略了)吧
各地方政府及地方法院都有設一些免費的法律諮詢或訴訟輔導
建議可去電您戶籍當地的各單位問問看

2006-12-24 23:02:0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告男方阿~!

民法 有一條

就是可以賠償ㄋㄉ損失 定婚做餅訂桌的錢

因為ㄋ們事前說好要定婚ㄉ

但卻在女方ㄉ訂婚換訂金 訂餐都OK時卻返回

逃避著 這種濫男人

不如告死他

免ㄉ他又到處散播種子

可是我覺ㄉ如果ㄋ跟他結了婚

好像也不會很幸福

不如拿了錢

不結婚 

互不往來

這樣就好了ㄚ

孩子如果他們要

我想婆家只想要ㄋㄉ孩子

而不是真ㄉ想要ㄋ做他ㄉ媳婦

成年了還搞這種飛機

真是無聊透了

成年應該是更成熟

更負責任

可見他還是童心未滅阿~~

這樣怎麼能當爸爸阿??

真懷疑耶~

所以ㄋ自己最好想清楚

2006-12-24 10:38:4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這個問題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讀民法時有學過
家裡還損失了定婚做餅訂桌的錢 >>這是可以請求對方賠償的

不過想要確實解決方法的話
建議你可以上法律扶助網查各地的法律扶助電話
請教
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2006-12-24 10:38:0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yung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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