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她大伯冒名開立支票使用後變成被拒絕往來戶直到收到銀行寄來信用卡停用才知道我想請問:
第一個問題:如果持票人要告的話我姐姐會有財產被扣壓的可能或要付賠償責任嗎?
第二個問題:目前我姐姐應該怎麼做以求自保。
第三個問題:如不告大伯可以嗎?
2006-12-24 13:17:5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cand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你姐姐跟大伯間止能選一個沒事,如果兩個都可以沒事,那所
有的持票人受的損害怎麼辦?法律是不可能讓這樣的事情發生
,冒名或開票的人沒事,結果所有持票的人倒楣?不可能.
2.我就回答救您姐姐的部分,你們可以直接先去銀行(開支票
存款戶的那個銀行),表明你們是被冒名開戶的,請他們提供
當初的開戶資料(如果他們認為你是本人來開戶,沒有理由不
能給,如果他們認為你們不是本人,那為什麼可以將你們通報
為拒往),如果該分行不處理的話,你可以直接先跟金管會申
訴,然後再將申訴的資料交給該銀行的總行要求處理.
如果銀行不處理會處理太慢,當然你們也可以去法院提告要求
撤銷拒絕往宣告及損害賠償.
3.只要能確認不是您姐姐開戶,那麼所有的持票人就不能向你姐
姐要求給付票款,因此您姐姐的信用不但恢復了,也沒有票據
的債務了.
4.但是你的大伯會倒大霉(這真的沒什麼,各人造業各人擔),
他可能面對偽造文書(開戶),偽造有價證券(開支票),詐
欺(拿票去付款交易的部分),而且票款部份都找他要(這很
合理,因為他開票給人一定有收到相當的勞務或財貨對價),
,因此不但可能被關,還要負責所有的票款債務.
建議:雖然是親戚,但是頂多日後他困難後借他的錢過日子,
千萬不能心軟(即使你爸媽來求不能心軟),因為如果你默認
大伯的開戶行為,就會因此被認為你默許他開戶,那麼不但要
負擔全部的票據債務(你們知道是"幾百萬"了嗎?還是更多)
,而且信用也都變成拒絕往來了,更可怕的事,持票人在退票
之後如果告你大伯詐欺,萬一成立的話您姐姐有可能(要看情況
)會被告是詐欺的幫助犯或從犯,萬一打輸官司那就扛上刑事責
任(那就有前科紀錄了不是開玩笑的),不幸的話還要被關.
因此建議您,既然真的是冒名開戶,就爭取自己的權益(你等著
看吧,這條路上還有很多人會咬你姐姐),千萬不能答應負擔原
本不屬於你們的事情
2006-12-24 15:33:3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