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1222/2/8bu0.html
應該直接槍斃才對,讓她出來是要她繼續殺人嗎?
2006-12-23 03:27:25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President 4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法律並非依靠當事人的要求給予理想的判決.
有時我們再客觀上觀察一個個案.總是希望案件的結果如我們預期
然而稱法律最簡單的解釋是眾人行為約束管理依據.越過界線則需要受到眾人所同意律法來處置.而法律是經過多數人的生活環境.道德素養.國家安全.生命保障等等考慮型成
本案的當初審理過程最重刑度是死刑.法官基於各項考量
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為科刑輕重之標準:
一、犯罪之動機、目的。
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
三、犯罪之手段。
四、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
五、犯罪行為人之品行。
六、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
七、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
八、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
九、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
十、犯罪後之態度。
給予有期徒刑18年.
在實務上現在進入廢止死刑及其執行.落改執行無期徒刑.個人見解是對被告一種較嚴厲的判決.吳奇要執行滿25年才可以假釋.假釋期間若再犯罪(過失除外).不論如何輕微.則要撤銷假釋入監再執行20年並不得假釋.這比死刑還嚴酷.以上是個人在實務上所遇到的見解
本案依目前假釋要件.約需執行有65%才有機會獲得假釋.但不是絕對
如我所說
2006-12-23 03:59:5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wei 3 · 0⤊ 0⤋
你怎麼能確定她一定會繼續殺人呢?她又不是得了精神病的人,沒法控制自己,再說人總有失意的時候,在那時候她也一定很痛苦吧
沒有人會想一輩子被關起來,與社會隔絕,讓她真心悔過,她會比我們一般人更要了解人生的道理,更知道要去幫助別人,但是她在社會上,將會比我們更難生存,比我們承受更多的壓力,她一定也很想死吧
但死是最不負責任的行為,以為自己走了就可以一了百了,把痛苦留給世上的親人,朋友
如果把她槍斃了,就不能讓她贖過了,她或許能平撫一些想殺人的人也說不定
2006-12-23 03:55:4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南羽 4 · 0⤊ 0⤋
戀愛使人盲目 狂戀使人瘋狂----
假釋出獄是法律給她的權利 能不能獲得法務部同意還不知道 假釋期間若犯有其它罪 她照樣要回監獄把剩下的刑期服完
這個案子的確很轟動 高知識並不代表高EQ 受過高等教育也不表示會比別人理性
但是人畢竟是會反省的動物 她至今只犯過這個案子 應該給她一個自新機會 否則也法律也太嚴厲了
刑期無刑---法律之設置就是希望人類不要犯罪
2006-12-23 03:43:1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7 · 0⤊ 0⤋
人總是有走錯路的時候,您會無助!她也是!
她也不是連續殺人犯(不是拿電鋸那種 您也不用擔心)
槍斃 我真的覺得不要的好 對社會才有正面鼓勵
!
2006-12-23 03:38:2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Pauli form Taiwan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