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諸位高手一題92年CPA的考古題:
劉律師於92年9月20決定為王醫生進行不當整型醫療糾紛訴訟之辯護,王醫生與劉律師約定只要一審勝訴(預計93年會宣判),劉律師立刻可以領到$1,000,000酬金,如果敗訴,則儘可領到$300,000,在宣判之前,無須支付任何款項。劉律師認為訴訟雙方均有勝算,端視法官之判決而定。
於92年12月31日,劉律師為本案於92年實際成本支出為$250,000,並預估本案93年成本支出為$100,000。
請依照我國則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2號「收入認列之會計處理準則」,回答下列問題:
(1)劉律師92年度本案所認列之收入及損益金額分別為何?
(2)93年6月1日一審法官宣判,判定王醫生勝訴,且劉律師為本案於93年實際成本支出為$150,000,劉律師93年度本案所認列之收入及損益金額分別為何?
答:
認列收入
92年:$250,000
93年:$750,000
損益金額
92年:$(50,000)
93年:$650,000
2006-12-22 08:18:20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 1 in 教育與參考 ➔ 考試
我國 SFAS #32 規定:
1. 當企業提供勞務之交易結果無法合理估計時,收入之認列應考慮已發生成本之回收可能性。若已發生成本很有可能回收時,應就預期可回收之已發生成本範圍認列收入。
2. 若企業提供勞務之交易結果估計將發生虧損時,應立即認列損失。但如以後年度估計虧損減少時,應將其減少數沖回,作為該年度之利益。
解釋:
1. 由於交易結果無法合理估計,故已發生多少「可回收之成本」就認列多少「收入」。
2. 但是如果預期整個交易有可能發生虧損(即或有損失)時,應立即將「損失」全數認列。
分析:
1. 認列 92 年度之收入:
(1) 若勝訴,則收入為 $1,000,000;若敗訴,則收入為 $300,000。表示最低收入的 $300,000,另外有 $700,000 的或有公費收入,故兩年間的最低收入為 $300,000,此金額即為成本確定的可回收金額。
(2) 已發生成本為 $250,000,成本確定的可回收金額為 $300,000 (> $250,000),表示已發生成本 $250,000 皆可回收,故收入可認列 $250,000。
2. 評估整個交易之損益(看看是否發生或有損失):
(1) 最低收入 $300,000 - 已發生成本 $250,000 - 預計將再發生成本 $100,000 = $(50,000)……或有損失應全數認列
3. 計算 92 年度的損益:
92 年度認列之收入 $250,000 - 92 年度發生之成本 $250,000 - 或有損失 $50,000 = $(50,000)……損失 $50,000
4. 認列 93 年度之收入:
最低收入還有 $50,000 未認列,皆為本年度的收入,另外還有或有公費收入 $700,000 在本年度實現,故本年度收入為 $750,000 (= $1,000,000 - $250,000)
5. 計算整個交易之損益:
總收入 $1,000,000 - 總成本 ($250,000 + $150,000) = $600,000……利益 $600,000……要將去年度認列的或有損失 $50,000 沖回,作為本年度的利益 $50,000
6. 計算 93 年度的損益:
93 年度認列之收入 $750,000 - 93 年度發生之成本 $150,000 + 或有損失迴轉利益 $50,000 = $650,000……利益 $650,000
驗算:
1. 兩年度合計之總收入 = $250,000 + $750,000 = $1,000,000
2. 兩年度合計之總損益 = $(50,000) + $650,000 = $600,000
題答:
(1) 劉律師 92 年度本案所認列之收入及損益金額分別為何?……$250,000 及 $(50,000)
(2) 93 年 6 月 1 日一審法官宣判,判定王醫生勝訴,且劉律師為本案於 93 年實際成本支出為 $150,000,劉律師 93 年度本案所認列之收入及損益金額分別為何?……$750,000 及 $650,000
2006-12-22 22:18:1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呂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