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告上小額錢債 但對方沒有還錢
會管制他出入境嗎?
如果有管制 會不會有通知欠債人不能離境啊
2006-12-21 08:51:2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Eunice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小額錢債審裁處是一個仲裁法庭,其判決如同其他法院一樣, 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不同的是審裁處專門處理銀碼細的民事錢債案.當小額錢債審裁處左判你勝訴,你就可憑審裁處的命令申請執達吏強制要他還款,包括封存他的資產, 拍賣後用以還債. 甚至申請他破產.但香港法例(基本法中"出入境自由"一項)只限於刑事案及欠政府錢先至可以禁制一個人出境, 而法例亦訂明任何情況下都唔可以拒絕一個香港公民(3粒星)入境.
欠債屬民事案, 所以唔會被禁制出境.
2006-12-22 14:21:01 補充:
破產人仕出入境, 需向破產管理處申報. 包括出入境時間, 地點, 與及在當地逗留時間. 而破產信托人有權查証該次旅程費用由誰負責, 但破產人仕並不需要徵求債權人同意先可出境的.
2006-12-21 13:01:5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peterchan7708 7 · 0⤊ 0⤋
基本法不能限制人民出入境自由,但你可以申請佢破產或清盤來賞還這欠債,破產官會申明,破產人出入境需要債權人同意方可出境!
2006-12-21 13:04:1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7 · 0⤊ 0⤋
有關小額錢債,你可參閱以下網頁: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sc.htm
內容包括所有有關小額錢債的問題,希望可以幫到你喇
2006-12-21 09:58:5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maggie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