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計師.醫師
.....等這些人
坐牢以後
還具有律師.會計師.醫師之資格嗎??
還可以幫人代書嗎?
還可以幫人簽證嗎?
2006-12-20 13:13:1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流浪誠 3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依據國家考試及格的專門技術人員,如律師.會計師.醫師等具高社經地位之執業人員,有其行業的主管機關及法律規範,甚且有懲戒委員會之設立,以判定所屬會員是否有執業的疏失,並移付主管機關懲戒,情節重大者廢止執業執照及証書,當然就不得再危害社會.
謹就醫師專門人員之法律相關規定條文舉例:
名稱:醫師法 (民國 91 年 01 月 16 日 修正)
第 25 條 醫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懲戒: 一 業務上重大或重複發生過失行為。 二 利用業務機會之犯罪行為,經判刑確定。 三 非屬醫療必要之過度用藥或治療行為。 四 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
五 前四款及第二十八條之四各款以外之業務上不正當行為。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L002000125
第 25-1 條 醫師懲戒之方式如下: 一 警告。 二 命接受額外之一定時數繼續教育或臨床進修。 三 限制執業範圍或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 四 廢止執業執照。 五 廢止醫師證書。 前項各款懲戒方式,其性質不相牴觸者,得合併為一懲戒處分。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L002000125-1
名稱:醫師懲戒辦法 (民國 91 年 10 月 09 日 修正)
第 21 條 醫師懲戒委員會、醫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懲戒決議,應送由下列各該主管 機關執行之: 一 廢止醫師證書,送由中央主管機關執行之。 二 其餘之懲戒方式,送由各該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執行之。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L002000321
其他行業如會計師.律師.估價師.仲介經紀人員.地政士等,亦可經由全國法規資料庫搜尋相關退場機制條文,只是各行各業皆有其黑暗角落.要裁定其所屬會員違法移付主管機關懲戒實罕見,因而社會大眾咸認官官相護,正義難以伸張,甚或進行法院訴訟尋求公道及自身權益!!
2007-01-04 07:23:2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我的紅娘給我建議:多年經驗統計,參加所謂大型聯誼活動,一般條件(外貌中等ˋ身材一般)男士大約8年才會結婚,女士大約5年,永遠都是外型優的吃香.試問你的青春就這麼不值錢?何不集中火力1~2年好好覓得佳偶,過另一段人生.太晚當爸爸媽媽,除了體力吃緊,也容易會有代溝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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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9 20:49:4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nadxgvy 1 · 0⤊ 0⤋
律師...依律師法第四條,以曾受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之裁判確定,請需該罪足以喪失執行律師之信譽,並經公懲會除名者。所以基本上只要嚴重到坐牢,一般即會被除名。被除名後就不能執行律師業務。
但我不知道你所謂的代書是什意思,若是寫寫書狀而不用具名當然可以,若是要以律師具名於書狀上,當然不可以。
又若是幫人家去做代書業務,因為代書業務不一定要是地政士才可以作,所以只要別人相信你願意叫你作代理人,當然也是可以。
會計師...依會計師法第四條,曾受一年以上行之宣告,所以只要宣告就不得為會計師囉,既然不能為會計師當然不能作會計師簽證的事由。。
醫師...基本上依醫師法規定,除非你犯的罪為肅清煙毒條例,或是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或是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或是利用業務機會之犯罪行為等經判刑確定者,會被取消醫師資格,當然不得執行醫師業務。所以同理,到會坐牢,當然其不能在執行醫師業務
,否則事密醫的行為。
2007-01-04 05:50:0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fu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