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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人在舊金山..
我原本打算待到二月中旬才回台灣..
但語文機構的顧問說如果我沒有沒有繼續唸.
得在課程結束後的十五天就得回台灣..
(我目前算是已到課程的一個段落..也沒有想繼續唸..)
當時我申請學校簽證時..是從10/23/2006至01/22/2007...
(The student is expected to report to the school no later than 10/23/2006 and complete studies not later than 01/22/2007.)
所以我在9月底時就先來SF..等到10/23才去上課..
我以為即使現在結束課程應該仍有六十天的緩衝期..但顧問卻說只有十五天...現在我都搞糊塗了...@@
所以可否有個明確的答案..到底可以在SF停留多少天???

2006-12-20 10:43:47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教育與參考 出國留學

我念的語文學校是舊金山的"Transworld Schools.."

2006-12-21 10:02:02 · update #1

4 個解答

基本上,當你跟學校申請畢業/不再繼續課程之後,學校就會把你的I-20(現在應該叫做SEVIS了吧)註銷了
所以就算你一開始拿到的是到JAN/23/2007,當你決定不再繼續上課,學校的國際學生辦公室就會告知移民局該生已離校,你的SEVIS即刻等同廢紙
九月底入境到十月底上課,在海關那邊會覺得是合理,因為在SEVIS上也註明課程開始前一個月得以入境.
至於你說的60天,那是"GLANCE PERIOD",在911之前,GLANCE PERIOD可達90天,隨著911的發生.之後就調整成60天,至於現在有沒有又改變,建議你到學校的國際學生辦公室去問,或許真的又縮成15天了
我個人認為不太可能是15天,兩個禮拜耶,如果你是唸大學四年或是兩到三年的博士班,會有很多家當要處理,加上遇到旺季訂不到機票等等問題,美國不太可能給這麼短的期限,不過存粹只是"我認為",還是問國際學生辦公室最保險
事實上,你沒有如期出境,在你要出境的時候並不會遇到任何的刁難,同時美國的非法移民超乎想像的多,只要你不去作姦犯科,要查到你的機會並不高,延後出境的後遺症,就是下次你要辦美簽可能就不會過了,因為你曾有不良紀錄.如果你打定主意不再進美國,在你被抓到遣送之前,你要留多久就留多久
就我認識的大陸人,有個早在2001年入境念了一期的語言學校,就非法居留到現在還沒出事!黑工照打(只是薪資低+沒保障+他整個居留都是違法),不建議你這麼做
還是先去國際學生辦公室問問吧

2006-12-20 11:26:5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以上幾個說的都不對..
你的顧問?? 是指在美國學校的顧問? 還是台灣的?
如果是美國的, 我想它們是想要你留下來讀 (學校才有錢賺)
才騙你的..

正常來說...在你讀完語言學校之後
你可以在美國待60天.
如果在這60天, 你沒有繼續繳錢讀語言學校 (任何一家), 你就必須離開美國

但現在卡在你的I-20的到期日為2007年1月22日..
且你的課程以結束了
只要你沒有繼續繳錢讀語言學校, 請學校幫你換一份新的I-20
你就必須在2007年1月22日離開美國

但你的學校也不太好,
一般美國語言學校的I-20都是發一年

只是好奇...可否讓我知道你在那一間念啊..?

2006-12-21 14:32:52 補充:
不好意思..我寫錯了..
是不管如何..只要在你語言課程結束之後
你都有60天的時間
可以在美國

2006-12-20 16:15:3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叮叮大人 5 · 0 0

你的"The student is expected to report to the school no later than 10/23/2006 and complete studies not later than 01/22/2007" 應該是寫再 I-20 上面吧.
通常來講,
當你的課程結束後,
如果沒再繼續念的打算,
學校會通知美國移民局.
從你結束課程後的隔天開始算起2個禮拜內必須要離開美國領土.
I-20 上面寫的只是學校估計你會結束課程的時間.
並不是你可滯留美國的期間.

所以你的顧問說的沒錯.
你必須要再14天內出境.
不然的話.
你下次要去簽美簽時會有麻煩.

以前是沒這種問題
但是從911後
真的抓的很嚴

2006-12-21 09:51:35 補充:
以我本身的例子來講
我在2005年5月20完成學業
但是我的I-20上寫的是"complete studies not later than 01/01/2006
我是再2005年6月中才回台灣的
我不知學校怎樣通知移民局的
但是我在2006年7月想要半觀光簽證去美國玩
但是面試的美國老問我為何我完成學業還再美國領土待那麼久
超過2個禮拜
所以被退回申請 (我掰是要處理房子和家具等等. 可是沒用)
的確是兩個禮拜內要出境
因為你拿的是F-1 Visa

2006-12-20 12:09:5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no nickname 3 · 0 0

既然他都說15天
那就是15天吧...
好像是讀超過2個學期以上
才有60天的緩衝期...因該吧

2006-12-20 11:23:2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gogoyoyo616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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