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房子內的天花板在滴水,但樓上無住人,詢問隔壁方知樓上這陣子有作油漆工程之情況,水電工建議請樓上住戶查看是否水管有破裂之情事。但對方反而95.12.18寄一封存證信函內容強調屋子15年來一直是空屋,無人用水,並控訴本人在91年購入房子過戶後,去偷接他的水龍頭(有一條水管垂到樓下,硬說是我去安裝),說我破壞浴缸、廁所、抽油煙機,現在偷找遍他樓上的房子沒有找到漏水等,還罵我是破壞他房子空屋的小偷。
收到存證信函後我去電跟他溝通,對方否認有油漆工程,又污賴上述莫須有的罪名,我對他說他房子內有被破壞,應該報案處理,不該污賴本人。竟威脅我如果回應此封存證信函,則要去法院告我上述的罪狀,反正我又沒做的事情,是不怕他去告,但重點威脅現在漏水情況不會配合是否要檢修水管。
在92年間他曾來電硬栽贓上述事情,且他自己坦承偷拆我的信件,得知我的通訊,本人一直跟他強調無此事,另同年本人房子在安裝鐵窗之際,他偷跑入我房內,被我發現以為是小偷,竟向我吵鬧,這情況有工人及朋友見證。現在又不知從哪邊去查到我另一通訊處,寄存證信函來栽贓莫須有的罪名。
被莫須有的污衊令人為之氣結,徵詢里長意見,里長認為目前我要拜託他配合看漏水情況,不要理會他的存證信函,而且會成為口水戰。但就我所知,存證信函在某種程度可作為證據,像這種情況,如果我沒回應這封存證信函,是否被當作默認呢?是否就被硬栽贓?但我如果回應,漏水情形並不會改善,而且將被他拒絕配合,我該如何處理呢,哪位高手可以指點迷津。謝謝。
2006-12-20 14:24:4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Yangmei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存證信函只是一種意思的表達~
存證:只是證明發信人對彼方有表達的作為,不代表內容的真實與否;當然也就無關栽贓!
對方對你的侮辱與汙衊,在未造成傷害之前,是難以構成刑責的!
(因為您也可以把信函直接丟垃圾筒)
至於對方要真的蠢到提告的話,您可以等著當笑話看,不必理會!(還可以反控刑法169條誣告喔)
至於,您其他的問題部份:
一.如果您持有對方拆閱您的信件證據,可以參考《刑法315條》提出妨礙秘密告訴!
二.如果您持有對方無故侵入證據,可以參考《刑法306條》提出妨礙自由告訴!
三.如果對方不配合漏水修繕?
您可以拍照存證後、請修繕廠商針對損害範圍(量化為金額)提出賠償要求!
對方不從的話:可以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直接控告對方毀損罪嫌!
2006-12-20 18:36:5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買一支錄音筆有電話錄取功能的把你們所有的談話錄下來.若有疑問這是最好的證據.避免口說無憑.先保護自己.現在自為懂點法律就亂來的人很多.所以建議你買
2006-12-22 09:54:0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愛家宅修 徐文國 抓漏水 7 · 0⤊ 0⤋
嗯......存證信函裡的弄壞他房子的事情,如果是不真實,可告他毀謗!是因他無中生有所以可告!但漏水的事情,假如找不著證據最好私下和解!但如果有鄰居的做證......嗯......應該他就要配合檢查了!
2006-12-20 15:45:2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墨御書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