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朝鮮太宗如何解決私兵問題呢
那些擁有私兵的權貴怎會乖乖交出私兵呢
太宗究竟是用何種手段來解決的
圖片參考:http://tw.yimg.com/i/tw/blog/smiley/36.gif
希望了解其細節的告知謝謝
2006-12-18 16:31:4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世民 7 in 藝術與人文 ➔ 歷史
我問的是朝鮮的太宗大王李芳遠而不是清太宗皇太極
2006-12-24 16:55:59 · update #1
朝鮮王朝建立與各將領的私兵有很大的關係,李成桂本身就擁有許多私兵(此與高麗兵制有關
(高麗朝舊制,原本取法唐宋,軍國發命權歸丞相,中樞掌軍機,管軍隊武器,但是高麗朝中期開始,宰相與中樞「會而議事, 謂之兩府合坐」,改置都評議使司,加上府兵制不行,私兵遂起)
朝鮮太祖繼位後,當然不願意屬下擁有私兵,當時擁有私兵最多的就是王子靖安大君李芳遠還有懷安大君李芳幹、姻親李居易(太祖女慶慎公主之女婿李佇之父,太宗之女貞順公主女婿李伯剛之父)的私兵最多。
判義興三軍府事鄭道傳為鞏固政權,對於兵制曾經做過調整,企圖收編私兵為國有,強迫這些私兵接受政府的軍事訓練,但是遭受靖安大君等人的強力反對,因為他們認為這樣要求家丁們去接受政府的軍事訓練,是藐視他們的家丁領導權,也是企圖打壓他們勢力,但是礙於太祖李成桂的強力要求,這些大將軍們才心不服的派人接受訓練,也種下後日第一次王子之亂的遠因。
等到李芳遠和李芳幹發起第一次王子之亂成功,拱定宗繼位後,李芳遠被選為世子,李芳遠為了繼位後的政局著想,也裡應外合的推動廢私兵制度…(裡應:定宗實為世子李芳遠繼位的擋箭牌,所以真正決策者為李芳遠;外合:李芳遠所屬大臣上奏請求更改軍制,以杜絕私兵之害)
首先
(1)奏文不斷,企圖以輿論造成事實,例如由大司憲權近率先上奏,強調私兵之弊,以及不符合儒家傳統之言論。(定宗2年)
(2)更改軍制:原本高麗末軍統不一,朝鮮各道軍馬,分屬各節度使,這些私兵武器,或稱或稱侍衛, 或稱別牌及私伴儻,還能召喚百姓耕作做奴。
現則改變軍制,所有軍人兵馬都歸屬三軍府統一管轄,各節度使唯有使用權,無擁有權,私兵成為公家之兵,除了宮殿(國王宮殿和太上王殿是由侍衛輪班留守外,其他軍人不得留宿私門或是擔任將領之守衛,家中也不得藏兵器)
三軍府:由中樞院改制而來,掌三軍者,不得再兼議政府任何職位,也就是說軍政分離,避免任何官員用有太大權力,又考量軍力全歸一府,有「偏專權移」之慮,所以又修改制度為發軍命者和發兵者,「發命者, 宰相也; 發兵者, 居中摠制也; 掌兵者, 受命以行者也。 宰相非稟君上之命, 不得發命; 摠制非有宰相之命, 不得發遣; 掌兵者非有摠制之命, 不得以行。」…..
原本太祖除了宰相與中樞外,另設義興三軍府,找來鄭道傳負責,掌有軍務大權,造成宰相沒有發軍令權,中樞空有虛號,卻無管理兵權,引發功臣宗親不滿,….第一次王子之亂後,「罷中樞, 置三軍府,議政府之領左右議政(宰相)可以兼任,……凡有軍事,上告國王,由國王轉命移三軍府,再由宰相討論發軍命。各地方的節制使,也由議政府宰相兼任
依此制,凡內外動兵之事,敬奉王旨,以虎符發之,無符而召兵者,以擅發論罪
,王旨成為最高的軍事指導原則。
「各諸衛上、大將軍, 合屬三軍府, 以供其事; 諸節制使與上、大將軍以下軍官,分番宿衛,以備不虞, 以供掌兵之任, 有變則節制以下, 受命而行。」
諸節制使與大小將軍,所領部署與兵器糧食均有定數。
(3)將大將軍戴高帽:
將原本擁有強大軍力的李和、李居易等將軍,給予一等侯爵之稱號,或是給予議政府中一等職位,參予政事之討論(合議制)但是卻無絕對權力,也可同兼地方節制使,但無駐守當地之權與統帥權。
(以趙浚爲平壤伯,李和領三司事判議政府事,李居易判(門下府)議政府事,上黨侯李佇,成石璘判議政府事,..)。
(4)殺雞儆猴處罰不服成命者:
定宗和太宗進行罷私兵,引起部份軍人不滿,甚至包括李芳遠的忠臣趙英茂(參判三軍府事)在內,將私兵名牌歸於三軍府,趙英茂與李天佑(知三軍府事)與趙溫(參贊門下府事)曾與三軍府官員發生衝突。最後趙英茂被流放他鄉,以示殺雞儆猴(不過之後又回歸京城為官)
因為處理私兵問題與王位繼承問題,懷安大君與世子靖安大君之間爆發戰事(第二次王子之亂),加上李居易父子的企圖謀反不成,最後才因為收歸大批私兵的國家軍隊平定,逐步完成罷私兵的政策。
2006-12-26 05:06:1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http://home.kimo.com.tw/last_wit/war-state/chinese/c003.htm
裡面應該有說到
2006-12-24 06:15:1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迺翔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