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的一位同事向我借了約50萬元(已借他了),可是他說現在沒辦法還給我,要分期每個月5000元還我,他簽了100張本票給我,可是沒有寫地址上去,我就幫他寫上去了,所以本票上有兩種筆跡,這樣本票還有效力嗎??
二。他寫的本票,金額部份有找別人幫他寫,所以 字跡有兩種,這樣本票還有效力嗎??
2006-12-17 09:04:46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敬恆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本票只要法定要項齊全,而且有發票人的簽名,就有效了,
不會因為上面有別人的筆跡而無效,除非他能主張有人
另外偽造變造。
2.如果他沒有依約履行你怎麼辦?難道要本票一張張的去告嗎?
所以建議你還是要寫一張收據,或是拿到一張總借款金額的
本票,可以寫協議書,如果按期還款就接收,若一期未按期
繳納視為全部到期,可以全部一起請求,這樣萬一對方第三
期沒繳的時候,你不會只能告第三期的五千元,而是全部欠
的利息跟本金都能一次告。
3.若有其他問題再直接寄信給我吧
2006-12-17 16:07:34 補充:
更正:是寫一張借據
(另外你當初交給他錢的證明也要保管好
可能是轉帳單或是匯款單)
2006-12-17 11:06:4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