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哥哥最近涉及一宗案件,朋友的哥哥在扣查後,准以現金擔保,仍在調查案件中,但朋友的哥哥走咗佬, 我的朋友不夠錢付擔保金,(本來簽時有的, 但後來輸咗股票)怎算?她會否被起訴呢?請熟識法律人士幫幫忙答下我啦,很擔心呢!
謝謝!
2006-12-16 10:10:1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你答得好詳細呀, 我明白啦, 真係萬分感謝.
Thank you very much!!!
2006-12-16 12:49:07 · update #1
擔保分現金同人事兩種. 現金擔保係由家人或朋友拿現錢到法庭 / 警署, 將錢放在法庭 / 警署, 換走個疑犯. 如個疑犯走佬, d擔保金會被充公. 人事擔保係由家人或朋友親身到法庭簽名承諾 (並唔需要即俾現金), 保証個疑犯唔會走佬. 如果個疑犯走佬, 咁擔保個人會被罰繳交佢所承諾的擔保金.
照你咁講,你朋友應係做佢哥哥的人事擔保人.而家佢哥哥走佬,法庭會要求個人事擔保人在特定期內(通常21日)將佢所承諾的擔保金交到法庭. 不夠錢付擔保金屬民事錢債case, 唔使坐監的. 如果你朋友不夠錢付擔保金, 一定要同法庭講. 法官可因應不同情況, 酌情俾你朋友多d時間去籌錢, 甚至分期. 如果最後真係無得還, 咁政府可有權申請你朋友破產.但照我所知, 香港從來有人試過不夠錢付擔保金而被政府申請破產.
請注意: 如果你朋友對法庭要求不聞不問, 唔作出回應, 咁會被判蔑視法庭. 係刑事罪.最高可被判入獄14天.
2006-12-16 12:06:4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peterchan7708 7 · 0⤊ 0⤋
首先要清楚一樣野,現金擔保係有錢俾先可以放人,你冇錢俾差人又點會信你,所以我唔明你話簽時有,後來輸股票所以冇錢俾,好簡單一個道理,簽保就等於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呢個意思,咁你朋友都走埋佬啦,即係俾左架保金會沒收,其實差人俾得你保釋,佢犯架案都未必咁嚴重,個刑罰都唔會好重,但係佢而家棄保走佬架話,會加多條罪架,你不會叫你朋友叫佢阿哥自首吧啦,到時佢俾差人捉到果時咪仲煩...唔哂坐牢都變左要啊可能
2006-12-16 10:29:2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ecilia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