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買了一層屋齡11年的華廈, 並附有一地下機械車位, 但高度不到150公分, 我的車是Altis的小客車, 居然停不進去, 車頂會卡到上層車位的底板, 本社區管委會宣稱當時的建商已經倒閉了, 無法向任何單位申述改善之, 自行想辦法. 請問此狀況應是屋主自認倒楣, 還是有管道可以尋求解決方式? 我的車僅是一般小客車卻無法停進機械車位, 管委會的答覆很難讓我滿意. 請了解機械車位規格單位者能幫我解答. Thanks.
2006-12-16 11:25:23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Lingli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社區裡的機械車位大小規格都不很一致, 我的車可以停入別人的機械下層車位, 但是自己的車位可能高度較不夠 (僅約148cm 完全不符合機械車位規格), 所以無法停入. 所以其他住戶如果也是開Altis車, 可能沒有和我一樣的問題. 關於買賣契約裡確實有含車位, 但是房屋早已過戶, 也付清了買屋金額, 此時還可申訴嗎?
2006-12-18 07:53:18 · update #1
Domingo, 感謝你的專業回覆. 如果能再進一步對我的補充回應, 則能讓我更有概念. Thank you Lo....
2006-12-18 07:57:49 · update #2
1.照理說要負責的人應該是建商,現在已經倒閉(避免負責大
概是倒閉的原因吧),所以這條路不通了
2.另外你可以先了解這樣的情形只有你有還是下層的大家都有
,如果下層的都有的話或許可以聯合起來訴訟。
3.訴訟的對象就是上層的使用者,因為停車空間是共有的,如
果有方式換新機器(這一定要花錢處理),那麼他們就有容
忍以及一起出錢的義務(不然持份的房屋稅你也要繳,公設
都別人在用)
4.至於你的房屋是半年前買的,注意看買賣契約的內容,買賣
的範圍有沒有包括車位,如果有的話,那麼這個車位不能使
用賣方有無告知,沒有的話可能可以主張(要看契約),解
除契約或減少賣賣價金。
2006-12-16 12:35:1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