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出租房屋時,出租人過世後,契約會否因此失效,還是由繼承人概括承受,該契約是否要重新訂定,繼承人可否主張該契約無效嗎?
2006-12-16 07:31:0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契約不會因此失效,由繼承人承受全部的權利義務,契約不能
單方面要求要重新簽訂,也不能因為出租人死亡而主張該契約
無效。
2.請參考民法規定
第 1148 條
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
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2006-12-16 09:51:3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