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辦同居證明可以嗎? 是要找我ㄉ里長還是他的? 但我們居住的地方是用租ㄉ是要找戶籍裡ㄉ里長還是居住地方ㄉ里長?

2006-12-15 21:02:50 · 7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謝謝你們!! 我真的好想他!!

所以我是要在他的里那裡辦同居證明嗎?
已滿20歲也是要父母的印章嗎?

2006-12-17 17:57:44 · update #1

7 個解答

我個人覺得,辦同居證明有點麻煩 >"<

建議你,找立委辦特見;
很簡單的,你把你的
 姓名、
 出生年月日、
 身份證字號、
 住址、
 你男朋友所在的監所、
 單位、
 編號、
 你要會客的日期和時間,
這些寫在紙上,去找立委,請他幫你辦理特別接見。
你就只要帶著立委開給你的特見單,
在你約的那個日期和時間前往監所,
登記會客的人就會幫你辦理接見~!!

加油囉~!!
記得:要堅強唷~!!

2006-12-19 14:42:5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幸福﹋笨娃娃* 5 · 0 0

謝謝你們!! 我真的好想他!! 謝謝你們!! 我真的好想他!! 謝謝你們!! 我真的好想他!! ,,,,,,,,,,,,,,,很想他是嗎?帶著孩子去找他阿,幹,,,,看到就有氣,,去死啦***,,,林瑞龍***的,又偷又搶,社會**,只有你這個笨蛋會愛上他

2009-05-03 07:57:3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就算妳們同居....妳們還是"朋友"關係...所以不能接見喔~
如果妳男友是"被告"身分....就可以天天接見啦
其實你不用這麼麻煩ㄝ
只要找立委去辦增加接見就可以啦~更不需要父母的印章
因為妳們又沒有婚姻關係...同居還是"朋友"關係.......

2006-12-19 16:11:3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7 · 0 0

*首先要先了解妳男友是什麼收容人身份 ? 被告,受刑人,或觀察
勒戒?

1.被告 : 只要沒有被裁定 < 禁止接見 > ,妳是可以每天去看他的
,不必辦理任何文件.

2.受刑人 : 如果剛進去,身份是未編級受刑人或四級受刑人,妳是
不能接見的,只有三親等親屬才可以接見,每七天接見
一次 . 同居人只是家屬,而不是親屬,辦同居證明沒有
用,妳可以寫信給他,請他打報告申請妳來接見,或請
立委幫忙發文,辦理增加接見 . 只要他升到三級,妳就
可以直接去接見了.

3.觀察勒戒 : 只有直系親屬和他的配偶才可接見,每七天接見一次
,兄弟姐妹也不可接見哦!妳可用同受刑人方法,去
試試看.

****最重要要知道他的身份.

2006-12-17 06:05:5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

同居證明應該是要在妳男友的戶籍,
還要準備雙方父母的印章,
而在妳男友的戶籍找當地的村、里長辦理。


是你名字好像要先遷到他的戶口,
而且是在他未進看守所時,就要先遷好了,你先問清楚。

你可以辦增加接見,我朋友未升三級,
我去看他時都用增加接見,辦理起來不會麻煩,
你要辦的話我可以敎你。

增加接見的好與壞處 :
就是每次要去看他時,都要透過立委服務處申請才可以,
而且次數不能太頻繁,可是申請不會很困難,
我朋友未升三級,我去看他時都用增加接見,
3個月後他就三級了,我就可以朋友的身分去看他,
不用辦理增見了。

同居證明的好與壞處 :
是你每次去看他,不用每次都申請就可以去看他,
但是辦理起來也有點麻煩,而同居證明...有的監所不承認,
也就是要看監所的規定,你可以直接打電話去問新竹看守所,
是否受理同居證明,如果可以的話,在請教他們如何辦理,
這樣是最保險的,有的監所態度很好,會詳細告訴你如何辦理
,但有的態度會不好。

你自己去評估看用什麼方式比較適當。
等待是有點難以忍受,我自己也感同深受,
所以一起加油吧。

2006-12-16 14:13:1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5 · 0 0

你可以ㄑ辦增加接見
我都是這樣ㄑ看我男友ㄉ
增加接見雖然有點麻煩
但是為ㄌ見他是值得ㄉ
要是你要辦ㄉ話在問我
我在跟你說~

2006-12-16 11:10:40 · answer #6 · answered by 千千 3 · 0 0

台灣新竹看守所申請接見須知

一、申請接見者應持身份證明文件,至接見室辦理登記。
二、被告、收容少年每日接見一次,受刑人、觀察勒戒人每星期接見一次。
三、申請與收容人接見,以最近親屬及家屬為限〈包括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及二親等內之姻親,並以三人為限〉。
四、送入食品以兩公斤為限。
五、接見時間:
1、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一時﹐下午一時三 十分至四時。
2、每月首逢星期日辦理全天接見。
3、國定假日接見時間另行公告。
接見服務電話:(O三)五二五九六九五


所以妳沒有辦法接見

2006-12-15 21:42:35 · answer #7 · answered by dino 7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