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一直說廢話,鑽法律漏洞
嫌犯一直昏倒
第一審判決
一定可以拖過2008
就不必下臺了
一次昏倒可以體諒
可是一次一次又一次
不去克服,就是藉口
自己不濟還去怪別人
有什麼理由?
因為某人很容易昏倒
所以審判某人就有錯?
乾脆法院當場宣佈無罪..
最有人性了..
保證x視跟x立
天天表揚
2006-12-16 07:10:05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政治
公道自在人心~~
民進黨 提出 總統豁免權釋憲~~
我建議在加上 總統的三等親都加入豁免權
那人民看得夠
2006-12-16 07:26:3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志瑋 7 · 0⤊ 0⤋
律師出身就是會鑽,因為那是他的專業。至於天天昏倒的,我想那應不是他的專業,他的專業是吸收龐大資金,如要各有所長各取所需,他當財政部長,保證金錢滾滾來,滾到他口袋。
2006-12-16 10:18:3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4 · 0⤊ 0⤋
個人是看不懂中華民國憲法
1.可不可以請全球中國人及世界各國人,念一念中華民國憲法讓大家聽一下
2.中華民國憲法52條是什麼個人也不懂,可不可以請聯合國或全中國人念一念讓大家懂一下
3.更不懂自中華民國建國以來有沒有領導人違反中華民國憲法52條,兩蔣不知道有沒有違反中華民國憲法52條,若沒有的話..............
4一本看不懂的憲法世界各國又不准我國制憲,是一本什麼樣的中華民國憲法,可不可以請各國教教我國幫我們講經說法一下呢?
5.中華民國名嘴那麼多,不知道是用那個名那張嘴,請問誰目前違反中華民國憲法52條?
6.既然是國家機密就是不可說,沒有什麼例外的,即使是法官更沒特權,知道等同不知道,說與無說都忘了,忘了還傳什麼呢?
2006-12-16 10:13:0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