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取得權狀
但大樓管委會不讓我進屋
不給我鑰匙和大樓電梯磁卡
叫我要交完1萬多元的前屋主欠繳管理費才行
而且沒有商談打折的空間
我知道法律上我不需繳交
但請告訴我目前的僵局如何處理
1.請給我比較明朗的法條,我再去盧一次
2.找警察去有用嗎?
3.聲請法院點交有用嗎?那會拖很久吧?
謝謝
2006-12-14 20:30:33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想不出來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除非拍賣公告有特別註明,得標人需繳交前屋主積欠管理費,否則依法得標人無此義務墊付前欠管理費。
但是有太多的管委會,過於負責,對法拍屋買主強勢要求繳納;由於法拍屋都是低於市價取得,面對管委會的催繳,多數的得標人基於息事寧人,或者不知從何法律觀點抗辯,經常自掏腰包,付錢了事。
對於每棟大樓而言,由於前面幾位法拍屋買主都是乖乖排,無條件繳清前手積欠的管理費,縱使後面的買主力爭有理,但管委會如何面對前面已繳納的人呢?又如何站得住立場呢?
所以有部份的管委會出奇招,不繳清前手積欠,就不給您鑰匙和大樓電梯磁卡,看您如何出入?或者有線電視總開關設在管理室內,要接第四台前,先來妥協繳費;甚至巧立名目,以社區公共基金為由,要求每一位新住戶繳交一筆公共基金,這都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新戲法。
投標法拍屋,除了標價以外,尚有許多變數成本要注意;掌握大成本,絲毫不可鬆懈,對於局部小成本,能爭就爭,不能爭就列在投標總成本內,少標幾萬塊不就解決了嗎!畢竟等您爭到時,中間所花費的時間、人力成本也許不划算了。
曾經有前手積欠10萬元管理費,管委會要求我們的客人繳納,我們前去溝通好幾次都沒有用,甚至聲請鄉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對方也不參加,一味以大樓電梯磁卡單向要求我們;最後,我們調集公司七八人前往現場,一齊出聲反恐嚇對方,限定時間不提供磁卡,將壞電梯磁卡開關,並且做勢敲打磁卡開關;終於在其他住戶的調解,我們客戶再出一萬元解決此事。
以上做法,不值得鼓勵,也是我們不得不的最後一招;在法拍處理實務上,有時要借助法律以外的方式,偶而會遊走法律邊緣,這是我們代標公司風險的另一面。
請點閱參考:
圖片參考:http://www.080woo.com.tw/others/前屋主積欠管理費由誰繳.jpg
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6-12-15 18:41:4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qaz331.pixnet.net/blog
2014-11-05 17:05:2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Yahoo!奇摩部落格紀錄關於法拍屋的標購,如果想要了解什麼是法拍屋,可到這個部落格逛唷! http://tw.myblog.yahoo.com/linandy0326
2007-01-18 06:30:2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1.這1萬多元的債務,非屬於您的債務,而是前屋主與管委會
的欠費問題,請管委會自行向前屋主追索。
2.找警察會更快些!!由於這不是管委會與您之間的債務問題,
管委會不得以自力救濟的方式不交付鑰匙和大樓電梯磁卡,
這方面有觸犯[侵佔罪]的嫌疑,用這條去跟他盧吧。
3.聲請法院點交多少會拖延到時間,所以放到最後一步來走
即可,應該沒人會想觸犯侵佔罪吧。
況且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並無明文規定現任屋主需負擔前
屋主的欠費[除非是繼承],所以法律上您上站得住腳的。
2006-12-15 06:16:0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騎烏龜甩尾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