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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我的外婆繼承曾祖父留給她的遺產,
位在桃園一塊約六百坪土地,
有一個親戚騙她那是農地不值錢,
結果外婆居然以三十萬的價格賣掉,
賣掉之前還完全沒跟阿姨,舅舅等商量.
現在土地的價值是市價一坪六萬,
等於三千六百萬的土地以三十萬賣掉,
請問這樣是不是算欺騙的手段,
這樣的合約可以主張無效嗎?
因為外婆前幾年跌斷腿,
精神和身體的狀況都很不好,
也無法詳細解釋土地過戶的事.
她好像連土地巳過戶給別人都不知道,
是那個人最近要把土地賣掉,
因為媽媽和阿姨是阿媽的繼承人,
所以要補蓋印章.
他找上門來我們才知道這件事.
因為阿媽這幾年坐輪椅行動不便,
所以我們根本不知她是怎麼辦過戶的,
如果不是本人去辦過戶這樣有效嗎?
要不是那個親戚找上門來,
大家還不知道阿媽把土地賣掉了,
事實上好像阿媽自己也不知土地賣掉了,
還整天都在提土地的事,
總知覺的阿媽她被騙了,
我們可以主張過戶是無效的嗎?
因為對這方面的東西完全不懂,
有些名詞可能也講的不對,
希望前輩高人能給予指點,
告訴我現在應該要怎麼做,
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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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4 19:17:36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楓 4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不用高人指點
只要去法律版問
一推人會回答你
直接去法院告吧
買賣價與市價差那麼多明顯不合理
可主張他詐騙取得
為何要補蓋章
不知是全部持有還是分割
若是你家人有持分也要他同意才能整個過戶
2006-12-19 21:02:3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