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債權人,我已收到法院強制執行通知,可扣壓對方的三分之一薪資,那接下來我要怎麼處理,才可拿到對方被扣的三分之一薪資呢,謝謝
2006-12-14 04:25:32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naluone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所以是我要自已向對方的公司索取嗎
那不需要透過法院嗎?
那對方的公司一定會支付我嗎
2006-12-14 05:57:47 · update #1
1.如果你已經拿了執行名義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那麼法院發給
你以及第三人的公文書是"執行命令",是命令而非通知。
2.因此,請你看執行命令的內容,應該是命第三人在若干金額範
圍內扣押債務人薪資,因此你可以先跟該第三人(下稱公司)
連絡,確認債務人是否還在職。
3.因為如果離職的話,公司可以去異議,沒有薪資可扣了,如果
還在職的話,可以跟該公司聯絡要怎麼領款,因為你有法院的
命令,該公司若沒有去異議,那就有義務要給你這筆錢。
4.至於要怎麼領款,一般而言都是跟公司協調,最方便的方法是
與公司講好,由你出承諾書或申請書,請公司將薪資匯入你
指定的帳號(戶名要債權人的名子),或是用寄支票也可以,
你就先跟公司聯絡,看對你方便的方法中,那個是公司可以接
受的,另外你可能也要按月寄收據給公司。
2006-12-14 17:51:37 補充:
上文已經提過了
這是法院的命令
對方有義務要給
可以直接跟該公司聯絡
如果該公司不理 (前提是債務人還在職)
可以對該公司強制執行 ( 由於執行命令有三種,等遇到再說)
2006-12-14 05:20:2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