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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因未付租金,原告提出民事訴訟,法院要原告繳交裁判費7000元,但對方巳同意付租金了,如何撤銷告訴?裁判費7000元還要繳嗎?

2006-12-12 14:23:3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3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關於閣下的問題,個人提出幾點拙見如下:
(一)若閣下『尚未』繳交裁判費7000元時,如何處理?
1、閣下起訴後,若未繳交裁判費,此時,受理法官會以裁定限期命原告補正裁判費(可參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規定)。

2、若原告不在限期內補正的話,法院會以『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此亦可參上開所述之條文)。

3、因此,此時閣下只要靜待法院以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即可(法院會將駁回之裁定,送達雙方當事人)。故閣下就『不用再作』撤回起訴的動作,亦可達到撤回訴訟的目的。

(二)若閣下『已經』繳交裁判費7000元時,如何處理?
1、原則上原告在『判決確定前』都可以任意撤回起訴。

2、但若被告已經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則須要得到『被告之同意』。

3、又撤回起訴應以『書狀』為之,但於期日,得以『言詞』為之。
4、以上可參民事訴訟法第262條之規定。

5、故閣下自可依上開說明,以書狀或於期日時以言詞,撤回起訴。用說的撤回起訴,我想閣下應該沒有問題。若用書狀的話,可能會不知如何寫起,故下面附帶送給閣下一個範本,自行參考。
6、最後,閣下若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的話,不要忘了,還可以拿回一半的裁判費,但不能拿回的另一半,原告必須自己負擔,不可以向被告要。

7、範例:
民事撤回起訴狀

案號年度   字第     號承辦股別

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新台幣元

稱謂 姓名或名稱
原告 XXX (後並記載原告詳細資料,例如
住址、電話…………………等)
被告 XXX (記載被告詳細資料)


為撤回起訴事:
一、原告與被告間○○○○事件,現正由貴院以○○年度○字第○○號審理在案。
二、因○○○○○○○○○○(敘明具體情形),依民事訴訟法第262條第1項規定,將本件訴訟全部撤回。並請依同法第83條第1項規定,退還已繳裁判費二分之一。

  此 致

○○○○○○法院 公鑒
證物名稱及件數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具狀人  簽名蓋章
撰狀人  簽名蓋章

2006-12-13 03:22:38 補充:
(三)原本打點點點,但卻出現
………………&hellip的亂碼,閣下不必在意。

2006-12-12 22:16:2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尋找浪漫 5 · 0 0

1.如果你是原告,被告已經同意清償了,你可以直接寫狀紙
 進去法院,聲請將訴訟撤回即可,費用不用繳了。
2.萬一已經繳了,可以依法於聲請撤回後,聲請退還一半。

2006-12-12 16:07:5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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