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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的戶籍寄放在朋友家.但是朋友家已被法院拍賣.聽說我的戶籍被移到警察局.因為我一直找不到地方可以遷移.所以一直沒去處理.但是現在申辦身分證以接近尾聲.我該怎麼辦????????請懂得這方面的專業人士幫幫忙!!!!謝謝

2006-12-11 09:32:34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ps1請問流動戶口需要什麼樣的條件才能辦理????
ps2我沒有親人所以沒有地址可寄????
ps3不太方便寄放在朋友那裡!!!

2006-12-11 18:37:59 · update #1

2 個解答

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身份証遺失時,
請千萬記得:

(1)向警察局備案遺失→錯誤示範→因為於法無據,我翻遍六法全書,也找不到「備案」二字。
(2)開立遺失三聯單→錯誤示範-只有刑案才開立報案三連單,沒有遺失三連單這種東西。
(3)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錯誤示範,沒必要。

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上會向警察單位報失,但實際上益處不大吶,
因為那是電視上說的,根本於法無據,難道你先向銀行借錢,再去報案遺失身分証,就不用還錢ㄚ?
萬一被冒用,還是得上法院,現在的警察單位不會理你啦!

*正確做法應馬上準備:
1、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要二吋的。
2、規費200元。
3、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或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也可以)。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補/換發手續,約5-10分鐘即可。
*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 (http://www.ris.gov.tw/) ,
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身份證 領/補/換 發日」為主上網可查詢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辦走你的戶頭或信用卡或貸款之類,
至於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身份證 領/補/換 發申請書",來證明舊有(原)身分證已遺失作廢,
申請一張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了,因為要跑三個手續喔!不要這麼費事吧!
況且戶政事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呀!

2006-12-11 12:16:3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單身 £ 男孩 ☆★﹏ 7 · 0 0

你可以去 戶政事務所問比較快...

ㄊㄇ比較知道怎ㄇ處理...



你可以用在你家或你朋友家ㄚ...

2006-12-11 10:20:1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3寶媽...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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