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就我們所知不管什麼遊戲都會透過記憶體作存取最後輸出至螢幕上
倘若我門由此修改記憶體內碼
進而改變遊戲的型態
如~不損血ˋ改等級ˋ修改金錢等等
這樣是否有觸法或者違法?
可是如果就程式面而言
一切都只是紀錄在硬碟上並沒有修改到遊戲的程式碼
只是修改記憶體的內碼~~這樣到底有沒有違法呀?
懇請各位大大不吝賜教~~
最好不要轉貼拉@@"最好能針對問題做回答
別回答到一團無關的事情^^"
小弟我只是有點納悶~
為什麼那麼多修改遊戲程式記憶體內碼的論壇都沒抓
我有詢問過版大~~
他說因為這樣不會觸法=.=?
順帶一題~~外掛到底有沒有觸法阿?
剛剛看了一些知識說今年六月有通過
外掛有破壞平衡性是犯法
可是為什麼沒有遊戲廠商願意抓呢?
(因為外掛網站做的非常大=.=)
2006-12-10 23:20:58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 5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如果講的不損血ˋ修改金錢等等
若是使用在線上遊戲上
那麼是否觸犯法律?
2006-12-11 20:56:57 · update #1
不~~我講的像不損血
是因為遊戲中人物動作有兩種
一個是戰鬥狀態一個是休息狀態
由於狀態變換是從記憶體內碼中的旗標動作來判定
所以只要改那個位置的旗標保持輸出
讓人物一直保持在休息狀態
即使碰到怪物依然會判定在"休息"中
所以才會不損血
這樣改並沒有改到封包~也沒有改到伺服器位置
也沒有修改到遊戲原始程式(就只改記憶體)
這樣....感覺起來"好像"沒觸法=.="是嗎@@?
2006-12-14 06:40:42 · update #2
引述飛仔的留言
你似乎不懂我表達的意思
還是你沒回答道問題上=.=
我並沒有改封包阿
2006-12-19 18:50:22 · update #3
引述飛仔之補充
我一開始就有說我在修改線上遊戲
是你沒看清楚好媽=.=
2006-12-24 17:55:33 · update #4
依著作權法第17條規定,著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著作之內容、形式或名目致損害其名譽之權利。同法第93條第1款定有違反之處罰規定,不過該罪要告訴乃論。
另依著作權法第59條第1項規定,合法電腦程式著作重製物之所有人得因配合其所使用機器之需要,修改其程式,或因備用存檔之需要重製其程式。但限於該所有人自行使用。
因此,若僅單純修改硬碟裡的資料而言,例如改成無敵、或改成很多錢,僅在單機遊戲裡玩,既不影響著作人之名譽,且屬自行使用,應無違法情形。
至於遊戲外掛,若在下沒記錯的話,似是前些時候,法務部還是什麼機關有個座談會,會中對外掛程式因影響線上遊戲的公平性,因此有要處罰的共識(可能構成刑法第360條干擾電腦程式罪,該罪亦需告訴乃論)。不過為何廠商不願意抓?這就不知道了。
以上,供參考
2006-12-12 12:07:03 補充:
如果用在線上遊戲還可以不損血、修改金錢,那顯然不是僅在自己的電腦裡修改,應該是有修改到線上遊戲公司的伺服器,若是那樣,則會有觸犯刑法第360條干擾電腦程式罪之可能。
以上,再供參考
2006-12-14 17:17:42 補充:
你補充說的情形,仍使伺服器的主機判斷你角色的狀態錯誤,仍屬程式的干擾,仍會有構成刑法第360條罪的可能。
以上,再供參考
2006-12-20 16:43:08 補充:
即是未改封包,但讓系統持續對您的狀態發生錯誤的判斷,無論是系統連線到您的電腦或由您的電腦發送訊息至系統,都是對於系統程式判斷的干擾,依然會有構成刑法第360條的可能。
以上,再供參考
2006-12-22 09:41:42 補充:
刑法第360條規定:「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而網路遊戲是要給「人」進行遊玩,但外掛程式係「沒有人」而玩遊戲,與網路遊戲當初所設定的「對象」即不同,自屬干擾他人電腦,且外掛本身亦屬「電腦程式」,並且會影響遊戲公平性,便有構成該條犯罪的可能。
以上,再供參考
2006-12-11 06:41:5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維信 6 · 0⤊ 0⤋
這有類似的
▶▶http://qoozoo2014091500.pixnet.net/blog
2014-09-23 22:32:2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引述 飛仔 所言:
我也沒有比戰的意思讓您誤會不好意思了>"<
不過我講的修改方式的確是沒有變更到封包
你說講的改好看那種方式是因為主導權在伺服端才會這樣
可是我改的這款線上遊戲人物的動作那些狀態主導權是在使用者的電腦
因為改的這些地方並沒有轉化為封包(若有的話才會變成改好看)
所以並沒有改到封包而我第三段補充是因為我第二段補充有說是改線上遊戲
我補充第二段時間為12月14~你回答的時間是12月19
所以我才會說你沒看清楚@@
遊戲中並不是一切的資料處理資訊都會轉成封包的
2006-12-26 21:18:31 補充:
恩...你講的沒錯...
看到你這樣講忽然想到
我這樣修改自己是休息狀態
但是別人看到的我~也是休息狀態
所以..沒錯...這樣改其實也算是修改封包
抱歉....我講錯了請見諒~"~
2006-12-25 22:04:5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5 · 0⤊ 0⤋
你玩單機版在你自己的電腦裏改得神勇無敵,請問你有礙到誰
你改的是自己玩出來記錄檔,不是修改遊戲本身的程式
網路遊戲修改的是封包,牽涉到一堆的問題
或是入侵主機,影響所有的玩家
2006-12-22 01:28:59 補充:
你一開始又沒講要改的是線上遊戲
我改過線上遊戲...
但是改到的只是自己本身的遊戲畫面而已
遊戲畫面上,我是不死之身,金錢也花不完
但是...
一切的數據都在遊戲公司的伺服端,我被怪打到,血有損,伺服器那邊就會自己扣,但是我的畫面我還是滿血,但是伺服器那邊血完了我還是會掛,建議要改的話就改單機版自己爽就好
線上遊戲還是不要去動,因為好像只能靠改封包或是干擾或是入侵才能達到目的,這些都是違法的,那些外掛,也是人家用軟體記錄一些動作、途徑,只是用電腦代替玩家玩而已,基本上它還不算是
入侵修改,只能算是輔助而已,有沒有法律問題,問樓上的,我不懂。
2006-12-25 09:59:58 補充:
1/2
我沒有要和你筆戰的意思
一開始你的標題及內容都是只有說改自己的電腦記憶體內碼而已,再加上後來你第一次補充內容說:"如果"是用在線上遊戲上...所以我才會以單機版這個出發點回答
你如果一開始講線上遊戲修改,我就會直接跟你講我第一次補充的內容。
線上遊戲的話,你的電腦就是一個顯示器,滑鼠鍵盤輸入,化為封包,傳到伺服器,伺服器處理後,傳封包到你的電腦,你的人物就會動,會攻擊...等,在自身電腦改記憶體,只是改自己畫面,你第二次的補充內容是沒有違法,不過會死得很難看,一直以為自己不死又在休息狀態,又錢很多
(補充太長不給發,分段)
2006-12-25 10:00:14 補充:
2/2
你第三次補充內容針對我的發言而補充的,你說我不懂你的意思是因為我被你的標題及主發言誤導,一直以為是單機版,還有,我是說線上遊戲修改是要改封包,並沒有說你改封包
你第四次補充內容:看完我這一次補充的內容,如果你還是認為我沒看清楚的話,那就是你我之間的認知有誤差。
2006-12-26 11:47:34 補充:
不知你這款線上遊戲有沒有不同
一般的話,玩家的電腦只是顯示的功能而已
如你下達戰鬥狀態,這時封包傳到伺服器,伺服器傳給你的電腦,顯示戰鬥狀態,這時如果你已找出休息狀態的位址,你把他鎖定
在你的畫面他是休息狀態沒有錯,但是你沒有下達休息狀態給伺服器
所以伺服器那邊還是戰鬥狀態,這有點像是有人自己改人物的圖像
伺服器如果傳來顯示的是人物編號001,你只要在自己電腦上編號001那個圖,改成自己喜歡的圖,你的電腦就會有自己喜歡的圖在那跑,但是別人的眼裏,你還是那個伺服器編號001的人物
2006-12-26 22:41:08 補充:
同是修改同好,只是交流而已
一起把修改的邪惡勢力發揚光大出去...XDDDD
2006-12-19 16:23:3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