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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我先生的名字,土地是***名字; 我在92年賣掉房子, 當時土增稅減辦所以繳了60多萬, 事後我們有回去同他媽想將錢要回來(因為我們現在急需用錢), 但她媽不願將這筆錢拿出來, 請問:
1. 我可否告她侵佔??
2. 是否要寫存證信函??
3. 那裡有免費的律師咨詢中心??
4. 我如果打官司勝算有多大??

請大家幫幫忙...

2006-12-09 17:48:4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慈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1. 我可否告她侵佔??

第三百三十五條 (普通侵占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先看看此法條,是否符合你的情況,當你有任何可以證明他犯此罪的證據時,當然可以訴訟。
板大上述提到,你已繳了60多萬,如果能夠提出證明文件對你是有利無害的。

2. 是否要寫存證信函??
當然,你如果自覺如此是有必要的,那麼可以請律師幫你寫(或自寫)存證信函。
3. 那裡有免費的律師咨詢中心??

有法律扶助的機構,全國都有分會,可以幫你打官司,但是有審查條件。 http://www.laf.org.tw/
必須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以此證明板大屬於弱勢族群。
另外,現在法院都有提供法律諮詢,你可以多加利用。
4. 我如果打官司勝算有多大??

說真的,我不是能夠決定勝算的人,在知識+的人,除了法官誰也無法回答你這個問題。這個問題你如果決定要提出訴訟,可以請你的律師幫你評估。

2006-12-10 13:51:4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fun 4 · 0 0

供你以下資訊參考
最好還是由專業律師為你解答...

1.鄉鎮公所-需人到咨詢

2.地方法院-律師公會-需人到咨詢

3.各大學法律服務社
政大法律服務社 02-2938-7079-電話即可

4.崔媽媽基金會
http://www.tmm.org.tw/school/school-rs-04308.htm

2006-12-09 18:13:4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Love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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