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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友在一起九個多月了,感情穩定,預計明年要結婚(還在討論中) 他是離島的居民,高中畢業之後就來台灣讀書、就業,在台灣大約有十年了,我們交往兩個月左右時,他認真的考量著我們的未來就決定在台灣(我家附近)買房子、定居,房子的房貸也於今年九月份開始繳納,平常我是不會去男友家住,結婚以後那棟房子就只有我和男友一起住,偶爾過年過節男友爸媽會來台灣住,我想問的是~~我們還沒有結婚,我現在應不應該幫男友一起付房貸呢?

想聽聽看大家想法、意見或是有經驗的朋友,說出來讓小妹參考唄!~~~感激不盡喔^^

2006-12-09 07:03:38 · 2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家庭與人際關係 其他:家庭與人際關係

房子的名字是男友的。

2006-12-09 07:37:06 · update #1

房子是我們一起找、一起討論、一起決定,才確定要買的。

2006-12-11 04:59:32 · update #2

TO:牧羊佬‧羅西~~~~謝謝您提供的法律常識及意見喔~~感恩喔^^

2006-12-15 04:53:26 · update #3

24 個解答

我覺得若經濟許可可以一起繳,
前提是確定會結婚
而且兩人同心為對方設想,
個性契合,可以溝通所有發生的問題,
如果以上都沒問題,
我想妳們就只差了一張結婚證書而已了...加油嚕...^^

2006-12-11 16:48:25 補充:
我想若沒什麼錢幫忙繳一小部分也行,
男友會粉感動吧...感情會加分ㄉ喲.....

2006-12-11 11:44:3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愛蜜莉 3 · 0 0

該不該買,小弟在此提供你一些關於法律面的見解

台灣現行法規規範(以結婚為前提來講)
只要沒有特別提出申請的合法夫妻
其財產分配皆認定為法訂財產制


也就是說,
夫妻的財產分為婚前的財產與婚後的財產兩個部分

婚前的財產各歸各的
婚後的財產以婚後增加的為計算
離婚時,以兩方財產累積的差額去平均分配
(分配完之後,才是討論所謂贍養費的問題)
此為我國民法第四編中的法定財產制



另外結婚時亦可另行訂立財產制度
一般來說有共同財產制與分別財產制兩種
最大的差別在於不分婚前婚後,男女雙方財產各屬男女雙方

========================================================

所以房貸的事情,還是請你自己三思而後行

既然房屋的名字登記在男方
又是發生在結婚前
不管選擇哪一種財產制度
對你來說都是比較不利的

另外就你的個人角度來看
除非你們真的是非彼此不娶不嫁的情侶
不然結婚這種事情的考慮
本來就比較耗費心力

如果在這個時候,又牽扯了房貸這種東西在裡面
你是否還能客觀的去判斷你是否要跟他相伴一生呢?


=====================================================

以上是小弟的一些淺見
站在比較現實層面去提供你參考
希望沒有冒犯之處
畢竟買房子這種事情跟結婚一樣大條
(開玩笑,小老百姓一輩子買得起幾棟房子?)
希望小弟的見解能確實的提供你不一樣的角度來做參考

2006-12-14 11:13:4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維隆 1 · 0 0

很多事情雖然是婚前規劃計畫
但...我覺得你還是等真的結婚之後再幫忙付吧

2006-12-11 09:12:4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第一點就算你們感情有多好
但你們還沒有結婚
第二點房子是你男友的不是你的
所以房貸方面我是建議還是不要幫忙繳交
因為還未結婚事情還是沒有一定
老實說我有朋友就算結婚了因為
愛對方所以房子的名就寫對方的名
結果離婚後什麼也沒有錢房兩失
一切重頭再來
除非你相信他的一切願意接受可能有的答案
你就自己做選擇
不繳房貸但還是
可以幫忙繳一些小額費用呀~~

2006-12-10 17:08:2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5 · 0 0

沒必要付~~~
現在付 跟你們結婚後 你在一起付 有啥差別?
所以 你在急什麼?
八字還沒一撇 別急著付錢喔

2006-12-10 10:03:34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3 · 0 0

姐姐妳好:
給您一各"現實"又有"保障"的良心建議!!...
希望妳能用心的看完,我的建議...
首先~我要說一句古人說過的話:"男人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各位朋友拜託...我是真的想要幫助這位姐姐的!!不是真的要罵這句話的~SORRY 千萬不要咒罵我,或是申訴...檢舉我哦!!拜託~拜託..)
既然妳們現在只是...只是喔!!"男女朋友"...所以也就是說:一切都還是未定數囉(妳們還在討論中,不是嗎?)??況且那屋子的名字又是他的!所以...我認為妳還是"保守"一點!會比較不吃虧ㄛ...

我在想...既然他是有心想要和妳"結連理"一輩子相處的!!那麼他本來就有責任和義務!!讓妳幸福和快樂~當然他就要有擔當囉...

所以,妳就先"暗兵不動,觀察動靜"!!等到你們結婚了...生活,工作都彼此穩定了!!妳在要求他,把房子改成妳的名字後!妳再視實的決定,是否要幫他繳~
以上...祝福妳囉

2006-12-09 20:38:14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5 · 0 0

  不要分擔會比較好,不只是有沒有結婚的問題,讓男生自己去負擔,可以讓他早點習慣為家庭負責,也能早點適應一家之主的責任.
  而你自己賺的錢,可以存起來,做好規劃,比如放在保險公司幫你做多功能的理財,但要找對理財專業的.
  不然就是自己去投資股票之類的,放長期,都不要去動,這樣二,三十年下來,可以存下一筆很可觀的數目.
  這樣的話,如果以後兩個人沒在一起了,你自己也還是有個保障,那如果結婚,也還是讓男生去負擔房貸就好,因為這樣你們小倆口不僅可以付房貸,也可以存錢.

2006-12-09 14:14:49 · answer #7 · answered by ? 1 · 0 0

根據問題~~
原則上是不建議妳幫忙付,如同所有回答者的答案一樣!
就算是結婚也不一定要幫忙付阿!
題外話:
順便告訴其他回答者~不一定房子是你(妳)的名子就比較好,因為這樣你(妳)的第一次購屋貸款優惠就會不見嚕~相對的房子的貸款也會變成是你(妳)的名字。
我姊姊之前就是因為跟男朋友一起買房子,結果一堆爛帳,佈景第一次購屋優惠不見了,還得催他前男友去繳貸款的帳,因為銀行打給我姊姊叫她付錢不然要查方她的財產,他都不會準時去繳,還得因航通知我姊姊後,我姊姊打電話罵人他才會去繳!!

2006-12-09 12:00:35 · answer #8 · answered by 黥面藥師 6 · 0 0

當然不要,身為一個女生,除了青春抓不住,金錢妳至少有抓得住

的機會,也許妳覺得現實,可是社會就是這樣....

我有一個35歲的男同事,他的女朋友32歲,交往快10年還沒結婚,

3年前男同事在土城買了房子,名子寫他女友的,但是房貸還是男

同事在繳,我們問他,他說,交往這麼久,總要給女方或女方父母一

個穩定的保證,畢竟女孩子青春有限,這是我給她的承諾......

我們當時聽了都是祝福他,也相信他是認真的想給女孩子一個穩

定的房子...

別的不說,當妳們以後吵架時,他有權力叫妳離開他的房子,他的喔

因為名字是他的

所以既然是他的名字妳反而要多存點錢,也許哪天這筆錢就有用了

2006-12-09 09:25:10 · answer #9 · answered by poney 2 · 0 0

該該該該該該該該該該該該該該
該該該該該該該該該該該該該
該該該該該該該

2006-12-09 08:35:32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tan 2 · 0 0

如果你真的愛他 真的要跟他結婚 分擔房貸也是很甜蜜的事阿!
外島居民好像都很有錢 如果他是田僑仔 那就另當別論

2006-12-09 07:11:59 · answer #11 · answered by ?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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