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與前妻離婚了,而女兒監護權歸她,可是她從不讓我探視小孩,現在女兒上小學了,我好想去學校看看她,到了學校該如何進行而又能兼顧到學校的立場,小孩的心理感受,與我的權益呢?我不希望是一間間教室去找,希望能循情理法的模式,堂而皇之的與我女兒見面,因為我不是做壞事,我不要偷偷摸摸,當然我前妻事前是不知道的,沒辦法,別無他法了,當然我也會請法院酌定探視權,希望有經驗的朋友和學校的老師們能告訴我好方法吧!
2006-12-04 20:01:1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關心永遠在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因為我有探視孩子被前男友刁難的狀況~
希望成立一個這個的協會~
幫助和我一樣因為探視孩子遭受刁難的人~
如果有這樣問題的人可以和我互相幫助~
我需要大家的幫助集合所有受害的人的力量一起
對抗那些刁難我們探視孩子的前任配偶與家人...
當集眾人的力量之後~
如果有律師能免費協助我們更好~
請有目前有這種狀況的人可以與我聯絡
我住台南~
我的信箱 mini.5439@yahoo.com.tw
即時通 mini.5439
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mini.5439
(可到我部落格留言 我們會幫助你)
2008-01-21 19:38:0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探親權是基本人權不能剝奪,跟有無監護權無關。如果學校不做報馬仔小孩也願意見你,那麼一點問題也沒有,根本不必上法院。
探親權本來就有,"請法院酌定探視權"是不通的說法,法院是""限制""探視權才對。
2006-12-05 04:34:2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袁崇煥 7 · 0⤊ 0⤋
既然不讓前妻事前知道,
自然算是偷偷摸摸的探視阿
你可以到女兒就讀學校
直接跟校方說明你的來意跟證明你是父親
應該是可以順利見到面或在女兒沒看到的情況下見到女兒上課情況的
但如其後前妻知道而反對向校方請求
校方是能拒絕你的探視的
你既然不是監護人
自然得尊重監護人的權益
女兒除血緣關係外跟你算是無關係的
任何對無監護權的女兒在法律上的權益
都得經過爭取或法律繼承才有
2006-12-05 01:20:4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