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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室友不斷的未經過我的同意,也沒有敲門的擅自進入我的房間,
即使在睡覺也不例外,很多次都被他嚇醒,已經造成了我精神上的壓力,
但是他講也講不聽,即使警告過了也沒有用,
想請問各位該怎麼辦?
擅自侵入他人房間是否有涉及侵犯他人隱私刑罰呢?
因為口頭警告太多遍了,
於是想要知道,這樣的情況,我是不是具有法律追溯權呢?

2006-12-03 20:53:50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曾經有一次門都已經鎖起來了,但他不知道用什麼方法就硬是把門打開了,當時我跟我女友在睡夢中被驚醒,這個一樣也是相同刑責嗎?
如果相同的話…法律感覺很沒保障........

2006-12-04 20:03:11 · update #1

4 個解答

借重暨南大學住宿服務組的網頁為您做講解

依民法物權篇第765條之規定:所有人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又所謂租賃,係指當事人約定,一方以物租與他方使用收益,他方支付策金之契約;很明顯地當房東未將房子出租時,所有人可自由進出所有物,然當所有物已出租時,房客對其租賃物有使用與收益之權利,換言之,房東係將該所有物之使用收益之權出租給房客,而其處分之權仍留於房東,所以房東不可隨意進出租賃物。

另外,或許有人會詢問,若房東時當進出租賃物時有否涉及刑事責任?按民法195條之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 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又民法184第一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而在刑事上依刑法第306條之規定: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也就是說,當您租賃這間宿舍or寢室的時候雖然您沒有土地所有權,但您已經有使用權,因為租賃的這段期間這間房間等於是您的財產,所以有人未經您同意侵入您的租賃空間而造成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上的損失,該當事人皆造成犯罪行為(說得不好不好意思,因為是在大學時修過的有印象而已),所以可借用上段敘述之法律途徑解決。

建議您如果真的要處理就先直接寄封存證信函給您室友開開胃,如果依然故我剛好可以讓您蒐集足夠起訴證據(人證、物證都有比較快),然後再去按個鈴寫張文件即可,以後您就可以高枕無憂了。

在還沒寫過法律文件前可能您會覺得好像很麻煩,其實還好,像存證信函之類的很容易可以上手,寫過之後就會覺得爭取自己權利很簡單了。

暨南大學住宿服務組校外租屋 Q & A↓
http://www.student.ncnu.edu.tw/Housing/home/faq.htm

「存證信函」的使用時機和使用方法↓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405102903925
(~感謝幸運草大哥講解~)

存證信函格式↓
http://www.post.gov.tw/post/internet/down/index.jsp?ID=190108

2006-12-09 02:28:22 補充:
這種人我遇過...
真是自私
令人討厭= =

2006-12-09 03:41:24 補充:
我在知識 發現您還是用一項法律條款歐

侵入住所的行為,將會構成刑法第306條第1項之無故侵入住宅罪
至於細節可能要再查一查
參考看看ㄅ

2006-12-09 03:41:52 補充:
有錯字.."適用"
= =

2006-12-03 21:44:2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Josh 2 · 0 0

鎖個門不困難,困難在於,他就有辦法打開……

養成敲門的習慣有這麼困難嗎

2006-12-10 13:32:5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nati 1 · 0 0

鎖個門有這麼困難嗎

2006-12-04 07:24:1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袁崇煥 7 · 0 0

既然住一起,告他也傷和氣!!不如把門反鎖應該是上策!!

2006-12-03 20:56:1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草莓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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