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我住頂樓因為漏水請管委會修繕 ,但造成原因是頂樓店面水表之下水管破裂所致,為了尋找哪一住戶水管所致 ,工程浩大敲翻所有水管。終於找到店面房子 的水管漏水,但是修繕工人事前沒通報那住戶就換好。有照片為證,還是我上去照的。現在那住戶不願負擔那筆費用。他說事後後續都沒通知就要收兩萬塊
。現管委會要我這受災戶付這筆錢,它們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例,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費用應由管委會以公共基金支付;住戶專有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費用應由住戶自行負擔,惟上述之修 善責任可歸責住戶個人所致者,其費用應由肇因之住戶負擔。 現在我要怎麼辦?頂樓水管破裂是地震造成的。雖是私管造成 ,管委會基金不能負擔嗎?頂樓不是公共設施嗎?店面要付這筆錢嗎?我要出這筆錢太不合理。管委會要我跟店面要 ,但店面不付。怎麼辦急急 急急

2006-12-03 05:53:0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3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店面以前自己家也因為四樓污水管破裂,管委會沒處裡好,且付一點費用打發,讓店面不想負這筆錢。

2006-12-03 11:07:44 · update #1

2 個解答

既然~證明漏水是店面水管造成的,當然要店面出這筆費用!而且,您也知道《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提到: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這條漏水水管,已是可歸責的證據!建議您:將修繕過程,連同照片、收據,以存證信函寄交管理委員會、副本給店家!要求管理委員會:受住戶之委託執行社區管理服務任務,自應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6條規定,忠實履行承諾並限期處理,免涉背信之嫌!

2006-12-03 08:56:5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基本上你該算是受害者, 你家的裝潢一定也受漏水破壞了, 原本肇事者該覆你房屋修繕費用的,

可以試著去找里長幫忙協調, 應該較適當. 如不成, 找當地協調委員會亦可.

2006-12-03 06:04:4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oCo 3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