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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朋友它在看守所勒戒,今年9月報假釋,要到幾月才能確定有過!!如果過了會通知家屬ㄇ??

2006-12-03 15:16:09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玲....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他是去年3月進去勒戒的!!今年9月報假釋!!
直到現在都還不知道他報的是否可以通過!!
還有更詳細的解答ㄇ??

2006-12-04 10:04:05 · update #1

5 個解答

一、「假釋」乃刑事政策中為幫助受長期自由刑執行的受刑人改過向善,而於刑法中規定其要件、效果的一種制度。該種制度之推行在於受刑人進入監獄接受執行後,監獄會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規定,按照受刑人刑期的長短給予一定的分數,而依該條例第十三條之規定,受刑人之累進處遇分為四級,由受刑人就每個月在教化、操行和作業方面的分數來進級,自第四級開始,抵完一級的責任分數,便可再進一級,進到第二級,認為受刑人已可以適合社會生活或者己到達第一級,執行的刑期也達到一定的標準,就可以認為合於刑法第七十七條所規定「悛悔實據」的假釋要件,報請法務部准予假釋。(參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75條:「第一級受刑人合於法定假釋之規定者,應速報請假釋。」、第76條:「第二級受刑人已適於社會生活,而合於法定假釋之規定者,得報請假釋。」)。

二、而前開所說的「執行刑期須達一定標準」,乃依據刑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在有期徒刑方面,必須要執行滿六個月以上,執行的期間已經超過刑期二分之一,累犯要超過三分之二。在無期徒刑方面,執行要超過十五年,累犯要超過二十年。才能符合假釋的規定。我們簡單整理要件如下:
受刑人需具備下列要件,始得假釋:
(一)須已受徒刑之宣告與執行。
(二)徒刑之執行須逾法定期間(受刑人受無期徒刑之執行逾十五年、累犯逾二十年,或受有期徒刑之執行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且至少已受六月徒刑之執行,始有假釋之可能)。
(三)須有悛悔實據。
通過假釋後會獄方會依受刑人戶籍地通知家屬的

2006-12-03 15:20: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你說的是勒戒嗎?如果是勒戒,莊小貓說的沒錯!勒戒沒要在報假釋!只有報停而已!目前勒戒最久約2個月!除非戒治,大越8~9個月出所!

2006-12-04 08:21:4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娃娃 1 · 0 0

勒戒身分沒有報假釋的~
如果沒送去戒治,兩個月以下就會回來了,通常都是43天左右.....只可以算大概
所以沒有固定的那一天,,,,勒戒出所通常都是當天通知釋放....

即使是假釋通過,,也是當天通知,,,,所以當事人都不知道何時可以出監所,更別說是通知家屬了~

ps除非他辦理出監所手續後,,,到外面打電話通知家屬來接送....

2006-12-04 07:01:5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7 · 0 0

你好,假釋通報後一般3個月後會確定,也就是9月報大約12月會確定,不過一般第一次報就通過的比較少,你要保守估計兩次報大約6個月後才會出來,通過了會通知家屬,謝謝

2006-12-04 14:50:27 補充:
對!勒戒是不能報假是的,抱歉沒看清楚!

2006-12-04 14:50:47 補充:
對!勒戒是不能報假釋的,抱歉沒看清楚!

2006-12-04 05:41:2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4 · 0 0

95年5月17日刑法修正無期徒刑要逾二十五年始可提報假釋.

2006-12-03 15:54:24 · answer #5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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