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姪女86年結婚,婚後一個月,當時她有數筆存款約有300萬,男方約有70萬存款,他們把存款提出購買一棟約600萬房屋,不足230萬部份貸款,由男女雙方共同繳納,房屋豋記侄女名字,但自91年起夫妻感情生變,夫不再拿錢回家,也不繳貸款,最近更要求離婚及分配一半財產,請問如何姪女該如何爭取權利?(當時的存款簿及定存單都已不在。)

2006-12-03 11:15:23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nili 7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可以到銀行調當年的資料.資金流向證明很重要.
銀行一般都會給的..只是要酌收費用.
另.91年起的房貸.若你姪女可提出繳房貸的証明(最好她都是用轉帳的).
這樣也可供參考.

2006-12-03 13:09:5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niko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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