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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這事是我姐於台北某大房屋當員工, 有一日我姐手機不小心放在公司忘記帶回家,公司裡的店長就私自拿他手機來看,並將手機扣押,說裡面有洩漏機密的資料(裡面只有一封簡訊是由他前輩傳來,只說”他有跟買方聯絡,不好搞他會盡力”)。爾後公司就將我姐從家裡叫回公司並叫他東西收一收以後可以不用去公司了但在走之前,連帶上個月的薪資也未發、幫公司談成的case獎金也扣押,金額約六萬,他們店長又威脅他說叫他寫自白書要不然會讓他一輩子無法翻身。我姐自白書上寫著,”他前輩有打幾通電話過來,但他都以忙而沒時間跟他說話,最後一通連絡電話是他有提到他在談的客戶希望價錢是多少”,裡面均無提到買方是誰or聯絡電話。
兩個月後我家突然接到台北某大房屋公司要控訴我姐,要求罰款500萬,因當初他進公司時有簽一契約書,”說洩漏機密就要賠500萬元”、”我爸有簽名保証人”,因此他們就控訴我姐洩漏機密而簡訊、自白書都是證據之一,原先問好多人有別的建設公司、律師都說沒問題不會這麼嚴重,叫我們可以不用去調解,調解時間過後幾個星期,突然一堆人跑到我家,說要將我家假扣押(房子尚有60萬貸款未繳完),裡面還有該房屋公司的人員說他握有我姐承認他有做洩漏機密之事,當時的口氣讓我媽至今情緒不穩中。家中沒有有關法律這方面的常識,也沒有這麼龐大的資金可以去跟他們打官司,經打聽該房屋公司老闆夫妻中有一方是律師且認識的人後山很硬。
請問各位,若是這樣的話有沒有辦法可以解決??
請給我實用的答案拜託...

2006-12-02 12:23:3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于 2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一、目前來說,你們應該要找個律師,好好討論一下整件事的處理。如果再不討論清楚,相信情況只會越來越糟。照你上面所說事實,對方還未必能打贏官司,你們不應該受到對方的壓力就屈服。
二、「假扣押」的執行,必須由法院來做,同時也會有法院裁定和執行命令。不是一群人自己跑到你家說要假扣押這樣。針對這種擅自闖入的情況,可以請管區員警到場,要對方離開,甚至可以考慮對他們提出「侵入住宅」的告訴。
三、對方要提出民事訴訟,是必須提出證據的。我想關鍵在於:自白書內容是否足以認定「你姐有洩露公司營業機密」。
四、不知道你的律師有沒好好跟你討論「證據」的問題,還有他說你們打不贏的理由,也許是你們沒有付諮詢費,所以人家自然也沒花很多心思在你們案子上面。省小錢往往會付出更大代價,要慎重處理為是。

2006-12-02 21:40:0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菊島星夢 3 · 0 0

不趕快找律師

你瘋了ㄇ

2006-12-02 12:44:3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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