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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一定要上天堂?不可以下地獄嗎?下地獄又沒什麼不好的,是因為怕受折磨嗎?

2006-12-02 12:09:50 · 9 個解答 · 發問者 Xamer 1 in 社會與文化 宗教信仰與靈性

9 個解答

人死後並不是直有死了,在人還活著時,上帝要我們學習,與做正確的抉擇,死亡不是結束,而是新生命的開始,在還活著時,上帝讓我們有自由的意識,能讓我們抉擇,是要信祂,還是要不信祂,我們世人都犯了罪,但上帝的兒子,耶穌,祂為我們受了鞭傷,使我們得醫治,祂為我們釘十字架,為我們流下了寶血,使我們的生命能夠得救,脫離罪惡,等到神的國度裡時,成為我們與上帝之間的橋樑,使我們能到神那裡去,得到了永恆的生命,至於那些不性神的人呢??便會被打入地獄,因為他們的靈,並部屬於神的國度,在聖經裡有堤到,地獄裡有不滅的火,焚燒那些下地獄的人,還有蟲,啃食那些下地獄的人,在那沒有水,而下地獄的人也一樣會有永恆的生命,但永遠都在煎熬與痛苦之中.
所以下地獄有不好的麼,在漫畫與電影的地獄,只是人想像出來的,那是一個痛苦,且永遠的世界

2006-12-02 23:08:0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2 · 0 0

想必你是依個年輕氣盛的少男或少女吧! 講再多給你聽也是沒用 因為你現在覺得你很勇 什麼都無所謂 老了你就知道
根據調查 百分之99.9的 60歲以上的人 不管有無宗教信仰 都會怕死後怎辦
害怕真的有地獄 萬一下地獄了 怎辦!!? 甚至有的人 40歲50歲或亙年輕就有此擔心
所以你現在還年輕 不管你有無宗教信仰 相信到你 上了年紀時
""不可以下地獄嗎?下地獄又沒什麼不好的""這句話打從心裡 就不會再講了

2006-12-03 17:54:1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完美陌生人 1 · 0 0

您好,知識+確實有不少人喜歡在回答區扭曲聖經
為了避免您受到誤導
歡迎拜訪
http://groups.msn.com/jlovem/page.msnw
內容:
聖經預言、天堂陰間異象、個人見證、聖經科學見證、考古論證,基督信仰疑惑解答、神創論VS.演化論

更多反駁內容請連結:
http://groups.msn.com/jlovem/page19.msnw?action=get_message&mview=0&ID_Message=2592&LastModified=4675547278918763628

2006-12-03 17:45:1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GOGO 6 · 0 0

如果真有地獄,我不惜忤逆暴君上帝下地獄,因為我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一般人聽到摩西十誡,首先想到的是"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證陷害人"等幾條在人類所有文明社會都共同奉行的法律、道德準則。但是十誡的內容並不僅僅限於此。作為可能在三千多年前就已出現,實施於一個落後部落的法令,根據現代社會的標準,是非常野蠻的,甚至稱之為憎恨說教也不為過。十誡的頭三條,全是要求人們信仰耶和華,"除了耶和華,不許拜別神"、"不許制造和崇拜偶像"、"不許妄稱耶和華名,如果違背,一律處死:"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 (出22:20)"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是你四圍列國的神。無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神。 (申13:6)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利24:16)這些法令要是真施行起來,一切無神論者、佛教徒、道教徒、回教徒等等,都該被趕盡殺絕。摩西十誡中那一條條慘無人道的律法,在今天,即使是最虔誠的基督徒,也無法一一照辦。有基督徒辯解說,因為後來與上帝有了新約取代舊約了,所以就不必再按原文遵循摩西十誡。這樣的基督徒,顯然並未認真讀《新約》。耶穌在山上佈道中,已明明白白地告訴信徒們,舊約中的上帝的律法是永遠不可廢除,一丁點也不能廢除的: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太5: 17)而且,耶穌還給摩西十誡增添了更為不近人情、更加殘忍的內容。比如,對不可姦淫一條,他如此解釋說: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太5: 28)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太5: 32)這就是說,看見婦女動淫念,婦女離婚,乃至娶了離婚的婦女,都是犯了奸淫;如果不把眼睛挖掉,把手砍掉,就該下地獄。 基督教極力把耶穌打扮成愛的化身,讓那些未細讀過《聖經》的人覺得,即使不承認耶穌是上帝,也該承認他是盡善盡美的聖人。但是,如果我們按現代社會的道德標準來衡量福音書中所記載的耶穌言行,卻會發現他其實是恨的使者: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太10:21)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4)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生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6)(按:中文通行版的《聖經》把恨篡改成愛我勝過愛,並注明原文作恨。為什麼要毫無根據地篡改?是不是《聖經》中譯者也覺得這段話太恐怖了?)他搞種族歧視,告誡其門徒不要向外邦人傳福音 (太10:5)。今天的傳教士全都違背了其祖師爺的教導。 他歧視殘疾人,宣揚人生病或得殘疾是因為有罪 (可2:5,約5:8),如果天生就有殘疾,則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約9:3) 他非常偽善,一面口口聲聲教導別人要寬恕 (太6:14),一面卻又咒罵那些不接待其使徒的城鎮將在最後審判時遭受大難 (太10: 15)。他教導別人要愛你們的仇敵,而在預感到自己將要被捕時,卻吩咐門徒買刀准備反抗,發覺打不過,才無可奈何地說到了這個地步,由他們罷。(路 22:36)。的確,這位標榜要愛你們的仇敵的人,自己是毫不寬容的,將與他合不來的,都宣佈為敵人: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太12:30);罵不信他的人是魔鬼的兒子(約8:44);長篇累牘地攻擊、謾罵那些與他信仰不同的人:你們去充滿你們祖宗的惡貫罷!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阿,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太23:32)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太25: 41)就地獄這一點看,新約的惡毒遠勝於舊約。在舊約中,耶和華對人的最大懲罰,不過是一死。然而,在耶穌看來,將不信他的人處死還不夠,死後還要讓這些人入地獄受永久的懲罰。如果不信他,不管是多麼高尚的好人,也只有入地獄去受苦 (約3:14)。也就是說,如果你是基督徒,不僅要相信地獄的存在,還要相信那些不信基督教的親人朋友,不管他們是多麼善良,也都要入地獄受永遠的懲罰。

2006-12-03 10:52:4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Yuko 小優 7 · 0 0

基督教的觀點是「新天新地」並非「天堂」吧.........(源自啟示錄)

這位版大寧願選擇下地獄,那好吧!
只不過地獄的折磨和人間的折磨是完全不能比的.
自己選擇的都OK,別事後後悔自己選擇地獄就好了.

2006-12-03 08:55:51 · answer #5 · answered by 若安.貞德 7 · 0 0

這個世界根本沒有地獄,因為上帝沒有創造這樣的地方,好人上天堂壞人下地獄是異教思想,並非源自基督.
上帝就是愛,沒有愛的,就還沒有認識上帝,上帝不希望有惡人毀滅,只願人人最終都悔改.
不是每個對基督說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上帝的王國,唯有遵行上帝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2006-12-03 03:39:53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7 · 0 0

所以才會有人寧可下地獄啊~!
不然太痛苦了(噗)

2006-12-02 19:20:59 · answer #7 · answered by ? 5 · 0 0

如果像跌一跤,痛一痛就沒事了
那就好辦了

問題是這是一種永恆的觀念

一想到要跟一群不正常的人永恆的放在一起
太痛苦了

2006-12-02 15:40:40 · answer #8 · answered by ? 7 · 0 0

因為上天堂可以享受快樂下地獄要受苦其實這是宗教信仰或是精神寄託的力量,主要是勸人在世時要多行善諸惡莫作主要是想要維持社會安定的力量真的有天堂或地獄ㄇ這恐怕沒有人知道了因為知道的人都不在世上

2006-12-02 12:11:53 · answer #9 · answered by ?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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