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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幫朋友問個問題..
房子的名字是她婆婆的名下.但是他老公用這房子貸款130萬.保證人是他小姑.因為某種關係這房貸朋友他們不繳納了..
最近收到銀行寄來的信件摧促朋友要一次繳清.如不繳清日後上法院的費用要朋友支付.不是通常都會將房子直接拍賣嗎??為何會上法院呢??
朋友她們決定是不繳納了.讓房子直接拍賣掉.那目前我朋友該做怎樣的處理呢??
麻煩那位善心人士告訴我遇到這樣的事該如何處理!!謝謝

2006-12-02 05:15:0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隨意恬靜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不號意思再追加問一下
如果拍賣的金額超出130萬那剩於的金額會返還給我朋友嗎??那就不會再追查他名下的資產吧??對於信用方面還是會影響嗎??

2006-12-03 20:46:49 · update #1

2 個解答

銀行房屋貸款沒繳納時,銀行會向法院聲請拍賣,將房屋拍賣款來還清房屋貸款債務;在執行拍賣過程所衍生的費用稱為執行費用,都要由您朋友支付,拍賣款分配順序如下:一 .執行費用,指取得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從查封、測量、鑑價、拍賣登報等等,統稱為執行費用。二.扣土地增值稅三.抵押債權人(大部份都是銀行)分配,有多順位債權人時,依順位優先受償。四.房屋稅,地價稅,所得稅等國家欠稅。五.普通債權人(幾乎是民間債權人),有多位債權人時,依債權比例分配。六.如有甚剰餘,分配給原屋主所有權人。欠銀行債務為民事案件,縱使不足清償,也沒有刑事問題,只是銀行會繼續追債。所以您朋友欠130萬房貸,房子拍賣款扣除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如不足130萬時,法院會核發額債權憑證,繼續找您朋友求償。銀行會以債權憑證定期到國稅局調閱您朋友老公及小姑財產狀況,每人花1000元,當事人名下所有財產,如不動產、車輛、股票及銀行存款全部現形,甚至上班薪水的1/3也可以查扣。銀行追債時效為15年,但屆期將滿前,債權人再向法院聲請中斷時效,又可延長15年,所以追債是追一輩人,請您朋友要有心理準備。評估您朋友房子市價多少,被拍賣會賣不到八折,是否與銀行協商,分期展延,否則您朋友老公小姑要久一輩子的債務。請點閱參考:
圖片參考:http://www.080woo.com.tw/others/還有稅可退_s.gif
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6-12-04 10:09:14 補充:
拍賣款已足清償,當然債權銀行不會再催繳;但已報聯徵中心的逾期催收呆帳要等還清開始三年後,信用記録才會消失。

2006-12-03 14:37:0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銀行會向法院申請執行拍賣,如果上了法院,法院那邊會有一些執行費等的其它費用需由債務人負擔的,拍賣房子的款若不夠償還,銀行會再查債務人的其他資產,如果完全無任何可執行的資產,銀行會轉向保證人求償

2006-12-02 05:20:5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小楊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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