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我家水果被偷採了!!!小偷有抓到!!!現行犯!!!還駕車逃逸!!!在車上搜出我家的水果!!!大量的水果禮盒袋子與一般塑膠袋.麻布袋!!!還有二把刀子!!!其中一把大約60公分左右就是電視飆車族常常拿來砍人的刀子!!!過程!!!11月28日下午1645發現!!!於1720抓到車上都是水果!!!還追了好久!!!當晚有到案發地點錄影存証!!!28日約1700他只承認偷一部份!!!29日白天我發現一大部分都不見了!!!有目擊著看到他的車輛於25日出現在我家工寮!!!一定是他偷的!!!但是他不會承認!!!隔壁鄰居有3個也被偷!!!不知道他們也可以獲得賠償嗎!!!都有目擊者看到車輛在那那附近徘迴!!!不知道要怎麼樣才可以判重一點!!!聽說他8月份才剛剛被移送!!!現今11月又再度犯案!!!對於這種累犯有怎麼樣的法律可以制裁!!!要是我找一群人毆打他!!!我會觸犯什麼罪!!!因為我看電視都會這樣發生!!!希望有專業人士或是了解的人可以告訴我!!!我要怎麼樣才可以讓他關久一點!!!或是得到我要的賠償!!!損失大約在16萬左右!!!我可以要求賠多少!!!他有用工具偷採跟沒有工具採有差別嗎!!!拜託拜託!!!改天上法院才可以告他!!!問了一推!!!拜託大家了!!!20點誠心發問!!!拜託拜託!!!
2006-11-29 15:51:1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藍色ㄉ天空﹌≠ 6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在他車上有找到"傢伙"
那他算不算攜帶凶器呢!!!
2006-12-01 13:51:18 · update #1
我不要複製貼上的!!!
我要實際一點的東西!!!
上法院可以用的!!!
賠償可以要求多少!!!
如何賠償!!!
2006-12-01 14:08:31 · update #2
有警察跟目擊者看到!!!
還發生追逐!!!
水果袋子上面的包裝跟我家的一樣!!!
他是累犯啦!!!
2006-12-10 05:32:51 · update #3
1.你要舉證...人證.物證..你要證明車上有一些東西是出自於你家的..還有你說該小偷有承認有偷.他的供辭在何處做的.2.你們的損失...你的損失計算基礎.是如何根據的....開價高一些沒有關係.因為法官是不會提醒你的.法官也有可能會幫犯人殺價.所以你開高一些.重點是你要有計算的根據.而不是亂說一通.這樣法官才會認同.3.他是初犯.或是累犯.法官自然會知道.如果這也還要你提醒法官的話.反而會讓法官認為你是在做法官的事.反而不好.4.一起求償...當然可以.只是要看小偷願不願意承認他確實有偷你們說的這麼多.因為法官有自由心證的權利.法官是不能跟你們一樣用猜的.然後就判定了.5.逃跑....這是人之常情.除非他有持器具拒捕.這樣就可能要再加上刑責.不然有可能只是一般的偷竊行為.6.關久一些...這不是你應該想的.這樣你的方向會偏了.你的重點是舉證你的損失就好.你的損失越多.就有可能會影響小偷要被關多久.而不是你一直希望他應該被關多久.而才找證據的.7.如何賠償...這也不是你想的.應為如果小偷有錢的話.他也不用去偷水果.你認為如何的賠法.你才認為可以.就是這樣提出就好.小偷要如何給付.自有法官的判定.8.打人...變成你有可能也要賠他.
2006-12-01 16:50:4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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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8 23:21:5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LICEIMMNZUEZ 1 · 0⤊ 0⤋
第 321 條犯竊盜罪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 於夜間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
二 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
三 攜帶兇器而犯之者。
四 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者。
五 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者。
六 在車站或埠頭而犯之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1.他犯竊盜罪2.要求賠償要另外打民事訴訟3.找一群人毆打他ㄉ話你犯傷害罪ㄌ3.用工具偷採跟沒有工具採有差別.沒有差別犯第 321 條才有差別
2006-11-30 09:28:3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逆境羅漢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