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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16歲就開始打工.薪水都是直接會到郵局..金融卡也都放在我媽那...想說18歲了可以自由一點.跟我媽要金融卡他不給= =也不知被他花了多少錢.埃...父母都可以這樣嗎??有處碰到法律嗎???

2006-11-29 07:19:1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郵局帳號 可以辦2個???

2006-11-29 16:08:24 · update #1

請問一下法定代理人及監護人是啥意思阿= = 我爸跟我媽離婚我的監護權在我罷那= =那我現在說的"媽"是我的法定代理人及監護人嗎? 如果不是那他是不是沒有權力@@ 麻煩

2006-11-29 16:12:18 · update #2

可是公司只可以用郵局的帳號 我才滿18可以自己去郵局把我的帳號重辦嗎??(辦遺失)
妳所說的成年因該是20歲吧@@
我爸不知跑到哪去了= =..

2006-11-29 22:47:34 · update #3

用其他郵局號不可以= =昨天我有自己去郵局弄..他們不給弄...今天在去查看看我的監護人跟法定代理人..

2006-11-30 22:45:26 · update #4

今天去戶政事務所卻認過了..我媽不是我的監護人也不是我的法定代理人..可是我郵局帳號去我媽幫我用的= =....怎麼會這樣...我18未滿20歲我可以向我媽提出法律嗎??

2006-12-01 10:06:27 · update #5

2 個解答

換個帳戶不就好了?之前的,給就給了!你也不是花了爸媽幾十年的血汗錢?(以後還有機會花和分的)以後版主當家...也可以如法泡製~對賺錢子女說:叫甚麼叫?良心被狗啃了嗎?我以前就是這樣對阿罵的~打工賺錢通通交阿公阿罵!

2006-11-29 14:28:11 補充:
換帳號的事,當然不用講出來!

2006-11-29 23:21:56 補充:
帳戶不見得要在郵局吧?版主如果未成年的話,監護權人(爸爸)有權向已經離婚的媽媽提出主張;如果您已經成年了,就可以直接向相對人依法提出主張!(請求返還侵占物品)不過,錢既然是你賺的;工作也是你在做:應該可以向公司要求更改其他帳戶吧(換個銀行帳戶)?

2006-11-30 13:32:24 補充:
喔~版主也未免太坎坷了吧?建議版主~先到銀行辦個戶頭,再向媽媽說:公司幹部說薪資要轉帳到銀行,然後,將「新銀行帳本」與之前「郵局存摺等...」與媽媽交換!!!安ㄋㄟ,你的東西就物歸原主了!!拿到你的郵局存摺後,再到銀行辦戶頭註銷~安ㄋㄟ以後就與媽媽毫無瓜隔了!!!

2006-11-30 13:33:21 補充:
郵局存摺報遺失~恐怕有後遺症!不建議您這樣做!!

2006-11-29 09:26:5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依我國民法規定 ,18歲是屬限制行為能力人(未成年人)正常狀況下父母是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及監護人父母有權支配未成年人的財產 ,但應該以對未成年人有利為出發點在中國人的社會 ,父母支配兒女的財產甚至行動都是可被接受的

2006-11-29 07:33:2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KENT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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