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我哥跟他同事凌晨騎一部機車回去,我哥沒喝酒,他同事有喝酒,
我哥給他同事載(只有我哥戴安全帽),機車是我哥的(兩人皆有駕照),
途中遇到警察臨檢,我哥同事酒測被測出高過標準值,現在警察要扣押機車,
要花三萬元才能領車,我哥同事他只願意付一萬三,其他不管,
想請問我哥有責任要付另一半的錢嗎? 責任歸屬要怎樣分?是一人一半嗎?
如果不是的話,他該怎樣去找同事要錢?
還有,如果我哥同事不小心撞到人或撞死人,我哥有刑事責任嗎?
需要一起陪人家錢嗎? 謝謝回答

2006-11-29 16:53:38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風之子 2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To Ivan:
我知道我哥一定有責任,不過我是不知道責任是該怎樣分屬,是屬於責任各半還是怎樣的,因為牽扯到錢的問題,所以想釐清責任歸屬。
還有我是問說,如果今天途中撞到人或撞死人,我哥是否有刑事責任還有民事責任(順便問責任輕重),因為凌晨了,又出車禍,哪個警察來不會酒測的 ?

2006-11-30 03:06:21 · update #1

4 個解答

交通法規部分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6項規定
汽車所有人,明知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各款情形,而不予禁止駕駛者,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三個月。
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規定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因此 你哥在交通法規上需承擔二個責任
1.罰15000-60000之罰款+(對方受傷吊扣駕照2年)
或罰15000-60000之罰款+(對方受重傷或死亡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
2.行車執照吊扣3個月
刑責的部份 因法律並無規定
所以個人看法應該是有道義責任而無刑事責任

2006-12-01 21:58:2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天天 5 · 0 0

現在領車不用先繳罰單了吧

2006-12-03 21:15:3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江雲 2 · 0 0

一、酒測超過標準值的處罰對象只限於駕駛人,乘客就算喝掛了也不會受處分,目前也跟機車所有人無關,所以只有你哥的朋友要對整件是負責任,你哥無任何責任可言
二、你哥機車會被警察扣住,是因為他朋友喝酒造成的,你哥不需負任何責任,也就是說領車的錢應該全數由他來付,但是若你哥有需要用到車,也可以先將車領回來,再用不當得利或侵權行為之規定,向你哥的朋友要求返還罰款,而要款的方式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來要求他還錢最快
三、如果你哥的朋友發生車禍造成對方受傷,只有肇事者需要負責任,與你哥無關,也與機車所有人無關,當然更不需要全家賠錢

2006-11-29 17:19:2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宮本寶藏 2 · 0 0

我站在一個常理判斷供你參考1.你哥若知道他酒醉喝酒,還將機車借他,那你哥還是有責任的。2.如果他先跟你哥借車,再去喝酒,酒醉駕車,那你哥是無責任的。3.你哥跟他同事共騎一車回家,相必你哥也知道他有喝酒,還將機車借他,  所以我覺得責任應各半。(不要借車給酒醉的人啊)4.如果在共騎回家途中發生意外,不一定有刑事責任,因為有時喝酒不一定  看得出來有喝,所以才有酒測。5.如果只有他同事一人騎車撞死人,就算車子是你哥的,你哥也不大可能有  刑事責任(除非你哥顯然知道他不能安全駕駛又借車)。

2006-11-29 17:12:0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