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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
如果列印下網路的文章而不做販賣之動作只是拿去跟大家分享,不過沒有貼上作者名稱,算是違法嗎?
問題二:
如果網路流傳之文章,以流傳至沒有作者,而列印下來分享,算是違法嗎?
問題三:
如果把小說完整打出來然後在列印出來而沒打作者,算是違法嗎?
問題四:
如果把文章作小編改而翻印算是違法嗎?
附註:以上皆不做金錢交易⊙⊙"

如果以上會觸犯法律,那要如何才能不會觸犯呢?

2006-11-29 16:22:24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卍_一禪風_卍 3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1.列印文章的行為稱為重製,在正常情況下只是你自己參考,不能算違法;  但是你拿去分享的動作稱為散佈,不一定違法。  但一般為商業用途的文章,你拿去散佈就是違法。  例如你訂的付費電子報,你列印下來當然無妨。2.不可能沒有作者,你想太多了,如果有一天原創舉證他就是原創,那你覺  得呢(當然算啊)。3.那小說原作者如果是三毛,你將小說一整本打進電腦(重製)其實不會有  事,但是你列印出來散佈出去,當然違法,除非小說是你自己創作。4.文章作小編改,除非編改的面目全非(找不到合適形容詞),如果可以立即  瞭解是某作家的作品,你印一份無妨,你散佈出去就違法。5.不作金錢交易亦同,只是事情可大可小,不作商業用途頂多大事化小。試問如果某人的碩士論文用抄襲的方式,不作商業用途,但還是違法啊。------------------------------------------------------------------不要散佈就不違法了

2006-11-29 17:33:1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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