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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被告詐欺罪但法院以不起訴處分,可以反告他們""誣告""嗎???
先前 被告刑事詐欺罪 後來 檢察官認定並無詐欺事實
但心有不甘 可以反告 誣告嗎???

2006-11-28 11:33:5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雅榆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1.要看整個案情才能知道2.依最高法院判例裁判字號:59年台上第 581 號 要  旨:告訴人所訴事實,不能證明其係實在,對於被訴人為不起訴處分確定者,
是否構成誣告罪,尚應就其有無虛構誣告之故意以為斷,並非當然可以誣
告罪相繩。刑法條文第 169 條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
據者,亦同。3.一般情況可能是投資或借貸等事,債權人會想告債務人詐欺,這種情況 若不符合施用詐術,使人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的要件,是不成立詐欺 的,但不是說被告詐欺不成立就一定能反告誣告。若有較詳細案情再作分析

2006-11-28 12:08:1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可以.但認定比較嚴苛
不一定會成
大部分的人都會試試看
有疑問可點我名字有連絡方式

2006-11-28 11:46:2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拓植法律補給站部落格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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