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控告後
被告勝訴下
可以反控對方污告
還有要求對方賠償 自己請律師的費用嗎?
(因為打這場官司花好幾萬的律師費與相關費用)
2006-11-26 18:38:13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np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那我打一場官司下來,陸陸續續花了快10萬元,最後終於定讞,我勝訴了!身為被人告的我,可以如何對自己額外的金錢開銷,要求任何補償嗎?
2006-11-27 00:17:40 · update #1
實務上很多人勝訴,就反過來告對方誣告,但並不是敗訴的人就一定是誣告。誣告,必須要捏造事實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或懲戒處分。如果告訴人確實有合理的懷疑,但是事後證明被告清白,告訴人也不會因此構成誣告罪名。所以,誣告確實有可能存在,但必須要證明對方是完全捏造事實來告,並不是被告無罪,告訴人就是誣告。至於訴訟中並不一定要委任律師,被告也可以不委任律師而接受審判。最輕三年以上的重罪,被告請不起律師,國家依法還會幫被告派一個辯護人。而且被告如果願意自己委任律師,則律師幫誰做事,當然跟誰拿錢,是天經地義的。對方即使誣告,也沒有義務代為支付。
2006-11-26 18:56:4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正中 7 · 0⤊ 0⤋
山城老怪的說法錯誤
三審因為依規定必須請律師,所以三審的律師費可以像對方請求
2011-05-14 07:15:4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小瑋 1 · 0⤊ 0⤋
律師費的金額可以併到名譽受損的名義底下,要求對方賠償
2006-11-27 08:45:1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Big Cat 7 · 0⤊ 0⤋
山城佬怪大大的說法是有例外,民事第三審的律師費可以算做訴訟費用的一部份而讓對方負擔。
2006-11-27 04:06:0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維信 6 · 0⤊ 0⤋
律師費是不列入求償之列的
換句話說:
誰請的律師就由誰付錢!!
2006-11-26 19:30:08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山城老怪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