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三個問題
第一:
有個買家..在貨品寄出後..一直說沒有收到貨品
(我寄的東西從來沒寄丟過...)
我是從美國寄出的
以普通郵件寄出
所以沒有任何號碼可以追蹤
請問我該怎麼辦
誰知道買家會不會騙人
想以一個金額買到兩個東西
第二:
我知道有很多買家都會遇到詐騙的賣家
當他們發現受騙時,都會蒐集資料向警方報案
但是那些賣家遇到詐騙的買家的時候
該如何自保?
第三:
我看很多賣家都會另外開1元賣場給買家下標
是否買家要告
也只能以拍賣上面的顯示金額告賣家呢?
(那樣的話..對買家來說不是很不保險嗎?)
請各位大大幫幫我
解決我的問題唷
感激不盡
2006-11-26 04:35:43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sweet 1 in 電腦與網際網路 ➔ 網際網路 ➔ 其他:網際網路
...
●. 第一:證明您有 寄出這個 普通郵件.
~. 若是到USPS櫃檯秤重寄出,有一個三聯條碼, 會撕下一聯給您收執, 這可當證明.
~. 若是 貼郵票 , 丟入郵筒的郵件 , 這無法證明.!! 只有互相溝通, 由上帝證明了 ..
...
●. 第二:賣家遇到詐騙的買家的時候, 該如何自保?
~. 收集各種寄出證明(或是可追蹤 已投遞成功), 向警方撿據, 提起告訴...
~. EMS 或 掛號(包裹)郵件(Parcel Post), 投遞結果, 郵局可以證明.
~. 平信投遞 , 通常賣家需宣稱「不負責 投遞的遺失或損毀」.
~. 賣家收錢之後, 只要已寄出物品, 必須保留寄出證明(證據), 此乃自保之道.
...
●.第三:...另外開1元賣場...對買家...很不保險嗎?
~. 如果沒有其他證明, 那就是「賠償1元 」囉...
~. 其他證明 , 以下都有可能 留下證據 :
(1). 問與答, 即使賣家刪除, YAHOO仍有存查(保留 3個月)...
(2). 雙方 曾有 email 紀錄...
(3). 匯款紀錄...
(4). 若是面交, 有第三人(證人)在場證明...
(5). 從賣家的其他「 1元結標」的商品 , 採集各種 蛛絲馬跡...
...
(6). 所以, 買家應該要求 : 到 P拍(或其他拍賣網), 按照實價刊登直購... 較保險...
...
2006-12-05 00:12:1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Yas 5 · 0⤊ 0⤋
回答一:沒救囉!無憑無據從何查起呢?如果下回遇到想省運費的買家,堅持要用平信寄出,你也可以堅持掛號寄出,不然請買方寄一封平信寄出風險自負之類的說明,好釐清責任。
回答二:如果是這一次事件的話,只能當多一次教訓多一次經驗了(無奈~)
回答三:這是賣家要規避3%手續費的一個做法,要告什麼呢?頂多是路過的人向奇摩檢舉而已,商品被下架。如果雙方有心要交易,買家可請賣家在商品描述裡列出出售商品、數量、金額....
2006-11-26 20:33:3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沒事 1 · 0⤊ 0⤋
第一:無解。如何證明你已經寄出?又如何證明買家已經收到。第二:一樣可以報警,你要向警方證明你被騙了,你被騙了什麼第三:買家為何要告?若是損及競標者的權益,可以向拍賣網站檢舉;涉及詐欺,可以報警,只有詐騙1元,那就不必了;若是協商之後的操作程序,那麼雙方要守信用。
2006-11-26 16:06:3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加菲貓愛狗狗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