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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是雙方都有錯
我們都是在需要兩段式左轉的路口違規
我迴轉,他則是要左轉
我已經迴轉到一半了,所以車子是橫的,對方騎快車道直接衝過來,因此我受傷較重

我們有問到處理車禍相關人員,他們表示車禍的錯我佔六成,他佔四成
同樣是沒有兩段式左轉,為何我佔的錯比較多?
調解委員會那邊的人說會再跟員警確認
我不知道對方做筆錄時怎麼講,但我確定他車速不慢
我哥哥的機車跟他同款,對方的機車撞上來之後前輪卡死,我哥說那是速度快才會這樣

我左小腿大小骨都斷裂,後續有住院了10天,也有開刀
醫藥費大約一萬,車子也有損壞,大約需要四、五千元修理
我已經在上班了,在能走路前都必須被迫請假

對方說要和解,但他表示要五千元以下和解,請問這合理嗎?
對方的強制責任險沒有續保
十二月四日我父母會代我去調解委員會開會和解
因為沒有認識誰有類似的經驗,我擔心父母會被強迫接受不合理的條件
所以想請問看看這樣的情形,我們該接受怎樣的和解條件?

請各位多給我些意見,也希望大家能夠照情形給予回應
如果有需要補充的地方請告訴我,我會盡快補充,謝謝

2006-11-24 13:41:16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回Domingo:
他幾乎沒有受傷,最多只有淤青之類的

另補充問題
我看過一些知識上面的類似問題
有很多人是說
若A方責任六成,B方四成
A方整起車禍花了1萬元,那B方就需賠四千
不知道我的情況是不是也能套用這種說法
若可以的話,那無法上班的損失是否也能併入計算?

其實我們並不是真的想要拿很多錢或什麼的,但是對方在我住院期間只來過一次,開刀之後便不聞不問,我父母對此感到不滿,因此不希望在太寬鬆的條件下與他和解,但我表示不希望弄到無法和解要上法院,我不想再讓父母為了這事情勞心勞力,因此才會希望大家能夠提供一個數字或條件,是最低限度的和解條件

2006-11-25 18:00:44 · update #1

4 個解答

一、就你的描述,責任的問題不可能是幾成幾成來論,這樣對專業人員來講就有失專業,嚴格來講只能以肇事主因以及肇事次因來論斷,或者是路權過失(依交通規則)來論斷,至於刑法過失傷害部分還是已有無過失來論斷,而民法賠償就比較寬鬆,可以依任何當時環境及雜七雜八的因素來論斷。所以就車禍而言除了追撞或撞路邊合法之停車外,幾乎所有當事人都過失存在,只是要從何角度去看。
二、一般(幾成幾成)是針對賠償問題及保險公司依責任來賠償的用語,非官方用語,無太大意義,若你在這件車禍中有申請鑑定(PS>要花$3000),相信鑑定書中你若不是肇事主因的話,那恭喜你,你所佔的理賠額度絕對大於50%。
三、現行車禍是以路權來做基礎研判及鑑定,也就是說路權就是遊戲規則(相關路權規定請參照交通規則),除非是很重大嚴重的車禍需要學術鑑定,否則你車子何處被撞或這是車速如何都是次要因素而已,基本實務上也無大大意義。
四、其實就你陳述,誰的對錯已經不是那麼重要,重要的是如何賠償。當然若要走法律途徑是曠日費時,並不符合投資報酬原則,除非你真的傷的很重,損失很大(包含商業損失),而車禍處理的賠償問題是屬於民事,警方並不會去過問,他只會問你要不要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追訴期6個月)而已,你要賠償還要在一審判決前提出附帶民事賠償,否則就刑事而言,只是國家對該違法之人的處罰,對你的賠償也是沒有幫助的,除非你直接寫狀紙致民事法院提出損害賠償告訴(追訴期二年),不過這需要專業法律人員幫你。
五、就保險而言,強制險並不會因為對方沒保險或肇事逃逸就申請不到理賠,因為可以申請特別補償金,相關請參閱強制險相關規定,可申請項目也有規定,依實報實銷為原則,所以收據請收好,附帶一提,強制險理賠不問肇事責任的,只要你是車禍因而受傷,就能針對你的受傷醫療及殘廢等級來理賠。
六、就中國人而言最常犯的就是道義責任,就法律人的觀點,並沒有所謂的道義責任,所以對方有沒有關心已經不重要,重點是對方要不要賠償你,要不要跟你協調,現實面只有行政、刑事、民事責任。所以就賠償問題,你可以就你相關損失來提出,但必須是有憑有據,而不是胡亂開價,民事賠償的準則也是如此,當然在你有過失的情況之下再來依過失輕重,針對你所提出的賠償金而來打折。台灣的民情比較不同,如果你在美國發生車禍,若你沒保險,相信你一定會破產。
七、先調解看看,建議你可以請一些民代或是長輩出來幫忙跟對方協調,若再不行那只好走法律途徑,先告刑事並在筆錄補充中記得附帶民事賠償,然後記得開始收集單據,及需要求相關賠償之證明及清單,切記不要獅子大開口,會讓法官印象變差。(不過通常在檢察官那邊就會勸妳們協調和解了)。
八、切記告訴是兩面刃,對方也有受傷,當然也可以告你,只要你有過失就逃不過法律的制裁。不過過失傷害只是輕罪,最多罰錢了事。

2006-12-03 01:40:13 補充:
就樓上大大所言作補充:基本上和解書上放棄刑事告訴權是沒效的,真正放棄告訴權是寫放棄刑事告訴狀並遞狀法院,再來就是告訴時效過期這兩樣,所以就算寫和解書,在合法期間內還是可以告的。

2006-12-02 20:35:0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紅毛 1 · 0 0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x

2015-07-04 02:12:2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qoozoo09260.pixnet.net/blog

2014-09-28 02:49:3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RNBLCTBTPFZF 1 · 0 0

1.我想你六成過失他四成過失的部分就不討論了,因為你詢問的人應該 是有較多經驗且聽了你比較詳細的描述,另外你說他車速很快,那當 然很快,不然縱使你違規可能也來得及閃避,所以他也不是完全沒有 過失啊!2.你說你受傷較重,是跟他比較嗎?如果他也有受一定程度的傷,基本上 你們兩個人都可以互控對方過失傷害,因為兩個人都有過失,所以都會 成立,這個應該是你們雙方都要避免的,以免有前科.3.金額沒有說合不合理的,當然你希望他再多賠一點,但是在他心裡(抱 歉這句話你可能不愛聽),他會覺得你錯的比較多,要不是你違規他也 不會撞到,所以他當然不想賠太多,沒錯啦!五千以下是少了點.4.他說要賠你五千,那你要不要賠他(因為你也有過失),如果這是相抵銷 後的金額,就看你要不要接受了.5.這點個人不太敢建議,你要自己決定,但是你要記得關於刑事責任的問題 ,如果和解的話,要在和解書上寫到雙方同意不提出其他民刑事告訴及其 他請求(寫這麼多是不要讓對方了解到重點是放棄刑事告訴),如果和解 不成,賠償金額部分可能要由法院來判,而刑事部份雙方都有可能有過失 傷害罪的問題.

2006-11-25 17:51:3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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