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月被汽車撞 有監視器影片 本地署立醫院開證明為頸椎腰椎挫扭傷
案發地點在別的縣市 9月15提起告訴 直到最近法院才受理
我身體狀況越來越差 上週寫信給檢察官請求暫緩開庭 並附上醫院證明
但是檢察官反而安排火速開庭
我根本沒體力出庭
我也懶得再去拿我與孩子這一週的就醫證明 至少可以拿4份(孩子是我照顧 我身體很差 孩子能好到哪裡?)
我沒斷手斷腳 醫生說這種內傷只能靠運動復健
如今檢察官這種態度 我根本不抱希望
我不想再花多餘的錢跑外縣市打官司 還要先調解哩 還要提一堆證明 都要花錢花時間
而檢察官這種態度 我認為根本就不要再告了 之前的自己認賠 免得後面要浪費更多時間金錢
錄影帶上很清楚的我被車撞到飛起來 高度直達車頂
只可惜我是情報局的霹靂女嬌娃 竟然沒有半點皮肉傷 因為垂直摔落地面 衣服連拖痕都沒有 連衣服都沒有破損(這種情況應力全在我身上 當然痛死人 )
換個角度想 我運氣很好 因禍得福 因為復健運動 反而由黃臉婆變成大美女
只是如今如果不每天勤勞復健運動 身體會整個塌陷
週二我不準備出庭 週三再寄信給檢察官大大虧他一番 再撤銷告訴
請問這樣不出庭會犯法嗎??
2006-11-24 16:06:2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maggie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現在署立醫院掛號費用是320
加上開證明100元 還有其他自費的藥物 一趟將近500元
署立醫院的醫生證明加上公路警局的監視器 檢察官都不鳥你 反而火速開庭
檢察官既然認為我根本不痛不癢 我真懷疑這個案子會上訴嗎???
我的醫生很可愛 他說要出庭幫我做證
可是遇到這樣的檢察官 還是讓我的醫生多休息吧 大家都省省力氣吧
2006-11-24 16:14:30 · update #1
非常感激呆呆葉提供我這項資訊
我這是過失傷害 要檢察官認為我有被傷害 才能提起告訴
今天這種情況 我認為檢察官根本不會提起告訴
現在知道有這狀況 我週二早上會先打電話到檢察署口頭告知 之後再撤銷
基本上 法院可以調到這一周我母女三人的健保就診資料 不能說我隨便放他鴿子
事先已經請求他不要這麼快開庭 他反而很故意
所以我也不想提早告訴他 要故意大家來故意
因為提告四處奔波 我也花了不少錢 放他鴿子也好讓我消消氣
附註:是檢察官 不是法官
2006-11-24 16:22:55 · update #2
謝謝QOO 我不認為是風涼話 比較像笑話 我心情好多了
我決定直接寫信到南投地檢署 把話挑開來說
我的工作就是在家照顧兩名幼兒 別說我的身體 我小女兒已經拉肚子一周了 難不成要到法院請女警幫她把使把尿?? 還要一路火車換公車的拉過去???
我事先已經寫過請求函覆上衛生署立醫院的文件 檢察官還這樣 我又能說什麼???
2006-11-24 17:50:07 · update #3
萬分感激600公克
現在我也很無奈 13日我就已經寫請求函覆尚衛生署立醫院的證明 這個案子拖延很久 檢察官反而在收到信後很故意的安排早早開庭
13日前後至今 我母女三人已經看病多次 要怎麼去開庭???
2006-11-25 15:14:39 · update #4
基本上,你提告訴後,告訴人若不出庭,有以下幾種作法
一、將告訴人轉列證人,若證人不到庭,可命警拘提。
二、1次可罰款30000元,得累罰。
以上作法是為了確保不浪費司法資源,因為有人提告訴只是為了對付被告(並非指開版者),所以會有這樣子的規定。
2006-11-25 11:42:3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兼職奶爸 3 · 0⤊ 0⤋
找政客幫忙!搞不好還可以順便籌善款!連社會局都會來關心!一舉數得!部是在說風涼話!可以找社會局幫忙!畢竟你身體上真的有殘缺!如果ˇ法官太白幕!順便連法官一起告!
2006-11-24 17:05:2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QOO 1 · 0⤊ 0⤋
之前有個藝人在電視上說他告人但懶的去法庭..就被法官告..所以你還是了解一下你的問題在私下合解..等不告的事情
2006-11-24 16:09:1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呆呆葉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