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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電話去銀行問
對方已經有5次退票記錄..但是4張已註銷...剩我這張
而且對方避不見面..有意跳我這張票
我該怎辦?

另外如果我持續去存支票....這樣會讓對方成為拒絕往來戶嗎?
生氣的話....要損失這支票要讓對方成為拒絕往來戶
那是看張數還是看次數?

2006-11-24 08:26:12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1.一再重複存這一張支票還是算一次退票記錄,不會因此讓他拒絕往來。2.作法上第一還是要採取法律動作,可以用這張支票當作證據,發支付命令 給對方(較便宜,但對方可以異議),或是去法院起訴他請求返還票款( 要花約債權金額的百分之一繳給法院的訴訟費,但是只要有理由,就會判 決要對方返還)3.拿到執行名義後,就可以對該債務人的全部財產聲請強制執行,財產資料 可以去國稅局調,但是若對方都沒有財產,就拿不到錢了。4.在法律以外的作法,可以了解其他四張票的債權人是怎麼跟他談的,能不 能找到他人,或許另外四張票只是換票讓他去註銷,也沒有還錢;也有可 能是打折結清的,如有辦法問到也是你處理此事的參考

2006-11-24 08:37:3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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