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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為犯了傷害罪被法院判了四個月有期徒刑可以易科罰金一天九百元,不知道要找誰才可以辦理易科罰金?要準備什麼證明文件或是要注意什麼事情呢?

2006-11-23 14:35:0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我現在只有收到判決書知道可以易科罰金,那什麼時候可以辦理易科罰金?要到哪裡辦理?什麼時候才知道可不可以辦理?

2006-11-23 18:02:48 · update #1

3 個解答

你現在是收到了判決書,那你在二個月內一定會在收到一張執行傳票、命令,你在收到執行傳票的上面應該會有一個報到的日期,你就在那個日期的當日到上面要求你報到的地點(貴陽街)找你的書記官談即可。
判決書上面有寫說可以易科罰金通常書記官都是會淮許你易科罰金,因為國家缺錢呀,你只要在當日帶身份證準備好易科罰金的總金額帶到書記官的面交一定准。
如果你無法一次繳清罰金的話,你也可以申請分期,但通常你第一期一定要先繳一半或三分之一的罰金,書記官才會願意和你繼續談下去,而且你最好要有清寒證明,不然就是父、母、兄弟姊妹或你自己本身有人有病的話,你就把他們每次去醫院看院的收據帶著,還有家中的戶籍騰本(帶身份證到戶政事務所一份才20元,不然就是要說父、母親只有一方在工作,你要幫忙養家之類的,但前提是你第一期一定要準備夠錢)
想請問你收到判決書已經超過10天了嗎??還沒有超過的話你可以在10日內撰寫申訴狀到法院,看有沒有緩刑的機會。(緩刑的話你就只要在期限內不在犯就不必坐牢,也不必罰易科罰金)

2006-11-26 02:16:17 補充:
(台北的話就是在貴陽街二段26號4樓,北檢執行科)

2006-11-25 21:11:4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2 · 0 0

一、收到法院的判決書後,約1個多月後,會收到地檢署執行科寄來的傳票,通知你到案執行四個月的徒刑,既然判決書有寫1天900元折扺,所以也可以選擇易科罰金。
二、傳票上有應到地址,承辦股別,等你收到傳票時,可以先以電話向承辦書記官確認。(傳票上都有電話)
三、在你到地檢署的執行科報到的時候,就可以易科罰金了,一般而言,由於現在的監獄人滿為患,故法務部鼓勵各地檢署的執行科多給短期刑的被告易科罰金。
四、四個月的徒刑易科罰金為「108000元」。

2006-11-24 15:02:43 補充:
娃娃的說法有誤,基本上法院的判決書上寫明「准予易科罰金」,執行科沒有可選擇給不給被告易科罰金的權利,只能夠照判決書的判決執行。另外,娃娃所提的是分期繳付罰金的問題。

2006-11-24 10:00:3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兼職奶爸 3 · 0 0

你只要直接去找執行科的書記官,告訴他,你要辦理易科罰金,他就會告訴你可否辦理了!一般來說通常是只分二期到四期最為普遍,但是你還要準備:在職證明、低收入戶...等等的文件,才有可能申請通過。還有,先準備3-5成的頭期再去跟書記官談。希望你能成功。實例和法規是不同的。加油嘍!希望對你有幫助!

2006-11-23 16:54:3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娃娃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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