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遭法院強制執行後 會在幾日內執行拍賣
如果要撤銷強制執行要怎麼處理 要在幾日以內呢
2006-11-23 12:37:2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大綠兩杯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不動產遭法院強制執行後 會在幾日內執行拍賣Ans1:法院強制執行分兩種,一為防止當事人脫產的保全程序,稱假扣押,封條上有「全」字的字眼,只查封不拍賣,等債權人取得拍賣法源_執行名義,才能進行拍賣程序,時間上從半年到兩年都說不定。另一為拍賣的強制執行,查封後,法院囑託地政事務所做查封登記,並請不動產鑑價公司完成鑑價報告;對於鑑價的結果,法官會通知債權人、債務人雙方到院對鑑價表示意見,法官再以其心證,定出第一次拍賣的底價,並排出投標日期,此時距離查封時約兩個至三個月。第一次拍賣無人投標,約一個月進入第二次拍賣,再一個月第三次拍賣,都無人應買,十日排出公告應買三個月;在三個月應買期間,債權人隨時可提出特別拍賣(第四次拍賣),也是最後一次拍賣。有人得標,依得標人之聲請,法院點交房屋程序約四個月左右。如果要撤銷強制執行要怎麼處理 要在幾日以內呢Ans2:在拍賣進行中,債務人如與債權人協商,可由債權人隨時向法院提出暫緩執行,停止拍賣三個月,屆期可再聲請一次,共停六個月;或者是聲請撤回本案之執行,撤銷強制執行;而債務人也可提供擔保金,停止拍賣之進行。請點閱參考:
圖片參考:http://www.080woo.com.tw/others/拍賣後原屋主幾天會搬走.jpg
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6-11-25 14:16:1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拍賣前提出現金給法院。
2006-11-23 13:44:0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鑑古知今 7 · 0⤊ 0⤋
1.首先法院會先安排查封(通常是強制執行狀聲請日後15天至40天左右),然後鑑價公司人員也會進行不動產鑑價,並陳報法院後(此階段通常不會超過1個月),期間法院會命債權人查報不動產使用情形,此部分較為複雜,如果是債務人自己使用也沒其他情況(如:未保存建物、出租、第三人佔有、土地持分、建物佔用鄰地.....),原則上也是一個月左右,就會定期執行拍賣了!總之,一切順利進行的話,最快2~3個月就可以執行拍賣,最慢也可能拖上1年也不一定。
2.要撤銷強制執行,當然是找債權人協商解決,並要求符合協商條件就需撤銷執行,這種時間計算要依協商內容而定,當然是越快把積欠的債務還清,就越快能撤銷執行!
2006-11-23 12:51:3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攝長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