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要考初等考試,想請問考過了高普考就一定會有工作嗎?還是還要等個幾年有空缺的時候才有工作?通過的標準怎麼看?到達某標準即通過?看當屆應考的平均成績?
2006-11-23 05:59:33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教育與參考 ➔ 考試
目前, 我國的國家考試以考試性質與特性大致分為以下幾種:
1. 任用考: 所謂的任用考, 就是指"一考上就一定有工作" 而且具備有該項公務人 員之資格. 因為, 每年任用考之暫定名額, 是由全國各地的用人機關向上呈報當年度的需用人員(也就是缺額)於人事行政局, 再由人事行政局基於法令, 實際現況及配合政策或應特殊單位之請求而予以增加或縮減名額, 嗣後, 再報請考試院並與之協商, 以定出該年度各項任用考的暫定名額.
高普考, 警察特考, 司法特考, 地方特考等凡由考試院所主辦, 且考完筆試後還需經考試院銓敘部銓敘者, 應就屬於"任用考".
2. 資格考: 所謂的資格考, 意味"具有從事該項工作或執行該項職務之資格", 例如, 律師, 會計師, 醫師, 藥劑師, 藥劑生, 護士, 醫檢師, 地政士, 代書, 教師等各種經由考試院所主辦, 但無須經由考試院銓敘部銓敘之專技人員均屬之.
簡單來說, 考上資格考的人並無法因此藉由國家的分發任用而有工作, 必須自行找工作.
任用考的錄取標準向來就是"擇優錄取", 也就是說, 如果某項考試的錄取名額是18人, 那麼, 不管應考人有多少, 想上榜就必須考在前18名!
資格考的錄取標準則端視考試院所訂出的名額及其特殊規定與限制, 以律師特考為例, 考試院會訂出該年度律師特考的錄取名額與特殊限制, 必需全部符合者方能上榜. (有一種情況會造成高分落榜, 就是該考生所有科目的平均分數雖已經達到錄取標準, 但是他的專業科目之平均分數未達考試院所訂定之標準, 如此之情形, 仍然無法上榜!)
2006-11-25 04:06:0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在正額的錄取範圍內錄取即是一定有該缺額職位的任用。是否錄取即是看該次考試的科目平均分數,由最高分至低,依序錄取
2006-11-23 07:18:5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大叔帶你成長 7 · 0⤊ 0⤋
初高普考錄取名額來自機關提報的缺額
所以原則上錄取了馬上會通知接受公務人員訓練後到單位報到就任
通過的標準不是及格制
而是
例如當年某科別缺額n人
則錄取考試成績前n名的人
(如果前n名有中放棄的則從備取遞補)
假設今年土木科全省缺額2人
報考人數2000人
則你要考前2名才能確定錄取
2006-11-23 06:09:1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