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利金本來是應該用在全體員工的,
可是最近卻申請怪怪的費用,
像福委們開會餐費,還說的過去。
可是為啥別公司喬遷,福委會要送盆花。
送花不是公司的是嗎?
如果主委要慰勞委員,可是卻有他部門的人員插花。
主委宴請教育訓練講師餐費,也要福委買單。
福利金好像是用來處理主委的私人帳務喔!
請問福委會可以有交際費嗎?
2.福委會贊助公益活動有限制嗎?
贊助的對象、性質、個別和總支出金額有啥限制?
我們贊助的單位都是因主委要還對方人情而贊助的
像贊助閱讀基金會,二年要贊助50萬,
閱讀基金會拿到贊助款是要買書用,
為啥不用捐書的方式呢?
另外又贊助啥麼當代藝術,
是啊!我們委員藝術水準太差,沒人看的懂,
所有的決定權都是主委,因為要還人情。
看到帳務真讓人生氣,但也只能乖乖作帳。
2006-11-22 12:00:0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3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想檢舉我們福委也有麻煩
目前還是算了
要檢舉他
我們可能要跑路
2006-11-24 10:36:22 補充:
福委會不可以做公益活動嗎?
我們委員是不反對做公益活動,
但要做的有意義,
這部分在福利金動支裡沒有提到,
如果把它列在其他福利事項是不是就可以呢?
2006-11-23 15:33:0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版主可以到排行榜找一位知識長問問!!
2006-11-22 20:31:01 補充:
http://tw.knowledge.yahoo.com/my/profile?show=AD01535368
2006-11-22 15:30:2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TT 7 · 0⤊ 0⤋